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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常发〔2014〕6号

发布时间:2014-05-09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3年市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

安排(草案)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德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草案)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城建项目管理力度,有效调度城市建设资金,较好地执行了2013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和城建资金计划。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理确定城建项目

  要根据市本级GDP总量,可支配财力总量和第二、第三产业增加量以及人口规模合理确定当年的城市建设资金规模。根据资金规模,科学确定建设项目,编制城建项目库,根据轻重缓急对项目分类进行统筹。对拟建的项目要严格科学论证,充分征求市民意见。计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减少不必要的变更,确保重大民生和产业发展急需的项目按期完成,年度城建项目计划调整要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要坚持扩容与提质并重,促进新老城区协调发展。老城区要逐步降低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通过增加绿地、拆围透绿,提高老城区通透性,为市民提供更多舒适的公共活动空间,切实减轻老城区交通、消防、防灾避灾的压力。老城区不宜再建大型商场。新城区要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增加项目支撑,以吸引人流、物流向新城区转移、扩张、辐射。

  二、严格规范基本程序

  项目的前期规划、征地、拆迁、设计等工作要准备充分,行政审批程序可以精简的要尽量精简,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避免不办施工许可证就开工的现象发生;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依法进行预算招标、决算审计,坚决杜绝和防止串标围标、分包、转包等现象,切实避免和解决项目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可研批复的问题;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继续引入第三方质量监督,确保工程投资省、质量高;完善竣工验收备案程序,让工程建设资料有据可查,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三、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

  尽快理顺投融资管理体制,建议政府从城建融资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双重身份中解脱出来,划清与平台公司的边界;政府性债务要依法公开,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科学确定城建资金总规模,严格三审制度,强化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监管;要在准确研判国家宏观政策变化趋势的同时,充分考虑融资规模与地方经济和财政实力的适应性,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未雨绸缪,防范资金链断裂。

  四、优化建设施工环境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协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效率效能,全力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做好群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及时化解施工矛盾,避免集体上访、闹事阻工等事件的发生;要做好用地协调工作,解决好工程建设的后续问题,依法合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参工参运、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以保证建设的顺利推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试行)》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2个月内,将上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城环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6个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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