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市教育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我市教育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
常德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局长诸戈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所作的《关于我市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对教育工作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近几年特别是2013年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依法治教扎实推进,优先战略稳步实施,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校园文化全国领先,教育公平逐步彰显;全市教育工作者紧紧围绕新常德新创业大局,克难奋进,开拓创新,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教育工作还存在教育改革不够深入、有关政策不够落实、教育公平不够到位、教育发展不够协调等问题,需要引起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此,会议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并采取有力措施贯彻执行。要坚持定期议教制度,重点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难题。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传统,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落实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加快教育创强步伐,严格执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为确保我市2016年在全省率先建成教育强市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
二、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保证对教育工作的投入。各级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政策性经费,要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发展职业教育等,不得顶抵教育事业性拨款、教职工人员经费支出或挪作他用。特别是市本级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政策性经费,要逐步达到全部用于发展教育的目标。要全额保证公办教师的绩效工资,维护教师队伍稳定。要全面落实教育三年攻坚专项经费,保障攻坚工作扎实推进,避免各学校出现新的债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充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力量,加快推进校车公司化管理;积极向上呼吁和争取将校车纳入燃油补贴政策的范畴,增加政府对校车营运的资助补贴力度,并对校车营运实行优惠的税费政策;落实政府、学校和校车公司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对校车安全的监管,保障校车安全运行。
三、要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要统筹考虑市(县)城区和小城镇的发展规划、人口流向和生源状况等因素,严格执行教育专项规划,保证城镇教育用地,加快推进新一轮城镇学校布局和建设,切实解决好城区“大班额”问题。要按照一江两岸协调发展的要求,统筹制定市城区教育发展规划,切实加大市本级对江南城区的教育投入,提高对江南城区中小学新建项目的补贴比例,并把江南城区中小学改扩建项目纳入补贴范围,尽快改变江南城区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的落后面貌,逐步实现市城区教育均衡发展。要继续实施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有序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要完善城乡学校校长交流制度,探索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办法,充分发挥优秀校长和合格师资在农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四、要进一步推动协调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要不断推进基础教育改革,稳步提升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育人水平。要加大公办园建设和普惠园补贴的力度,充分发挥学前教育公办园的示范作用和普惠园的民生作用。要坚持按照合理比例实施普职分流,建立稳定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尽快解决市本级公办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财政全额保障的问题。要积极鼓励和大力引导民办教育发展,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实施和积极推进。
五、要进一步建强教师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校长选拔任用、考评监督机制,规范校长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教师队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完善在职教师培训制度,加强业务管理和能力培训,定期组织教学比武活动,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要注重骨干教师培养,充分发挥其在全市教师队伍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真正落实好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招聘录用教师的自主权,把好教师“入口关”,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和专业结构。要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对“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净化教师队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试行)》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2个月内,将上述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教科文卫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15年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