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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4-09-11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

常德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安监局局长张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所作的《关于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对安监工作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整治隐患,查处非法违规生产经营成效显著;完善制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增加投入,安监工作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会议指出,我市安监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部分地方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县乡两级安监机构和人员的身份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有待进一步治理等。为此,会议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忧患意识

  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没有安全生产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在看到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同时,更要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压力不断加大的一面,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二、加强县乡两级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统筹解决好区县(市)安监局的行政机构和行政编制问题。西洞庭、西湖农场、柳叶湖、桃花源管理区(筹)应设立安监机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其他乡镇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安监人员。

  三、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

  安监工作要健全网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实行无缝监管;要规范管理,做到环境规范、技术规范、操作规范;要整治到位,做到隐患查处及时,事故责任追究严格;要齐抓共管,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各个部门、各企业和村居的责任,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校车管理,保障校车安全

  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充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力量,加快推进校车公司化管理;积极向上呼吁和争取将校车纳入燃油补贴政策的范畴,增加政府对校车营运的资助补贴力度,并对校车营运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落实政府、学校和校车公司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对校车安全的监管,保障校车安全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试行)》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2个月内,将上述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财经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15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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