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余湘文副检察长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1-14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余湘文副检察长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5年1月14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5年1月14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余湘文副检察长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