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本网讯(记者 李尧)4月18日至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为两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先蒙、罗少挟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第二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重大项目执行情况与2019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草案)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敖治平同志辞去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沈习淼,副主任谭弘发、戴君耀、杨新辉、宋云文,秘书长刘涤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涂碧波、龚德汉、李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具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湘文,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先蒙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少挟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前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讲座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先蒙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全体会议现场
(编辑:李 尧)
(核稿:曾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