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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2-22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常人常发〔2019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工作要点

2019220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2019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不断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常委会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政治立场,努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再展新作为

1.坚定政治立场。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责任委室:各委室;完成时限:常态化)

2.依法决议决定。着眼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助推打赢三大攻坚战,及时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列入议题、作出决定。(责任委室:相关委室;完成时限:即时)

3.依法人事任免。全力服务市级机构改革,坚决实现党委组织人事意图,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责任委室:联工委;完成时限:即时)

4.稳妥推进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遵循立法权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审议《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责任委室:法制委〈法工委〉、农业委;完成时限:6月中旬、8月下旬、10月中旬)

5.关注经济运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等报告,组织产业项目建设工作视察。(责任委室:财经委;完成时限:8月下旬、9月中旬、10月中旬)

6.关注金融服务。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完成时限:8月下旬)

7.关注重大建设。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重大建设项目执行与2019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完成时限:4中旬)

8.关注支出责任。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平台公司承建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划分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完成时限:2月下旬)

9.关注城乡统筹。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环资委;完成时限:6月中旬)

10.关注旅游发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教科文卫委;完成时限:10月中旬)

11.关注发展环境。继续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责任委室:办公室、其他各委室;完成时限:11月中旬)

12.强化预算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20191—6月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财政收支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编制等情况报告,加强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后续建设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作用。(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完成时限:6月中旬、8月下旬、10月中旬、12月上旬)

13.强化司法监督。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对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评议。(责任委室:监察和司法委;完成时限:8月下旬、10月中旬)

14.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法工委;完成时限:12月上旬)

15.强化国防意识。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责任委室:社建委;完成时限:6月中旬)

二、立足人民中心,努力在促进民生改善上取得新成效

16.聚焦教育工作。围绕百年大计,持续关注市城区小学、幼儿园上学难、入园贵等问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小学和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市城区教育工作视察。(责任委室:教科文卫委;完成时限:6月中旬)

17.助推精准脱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责任委室:农业委;完成时限:8月下旬)

18.坚持生态优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环境保护工作视察。(责任委室:环资委、农业委;完成时限:4月中旬)

19.突出环境治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常德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责任委室:农业委、环资委;完成时限:8月下旬、10月中旬)

20.关注养老宜居。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视察。(责任委室:社建委、环资委;完成时限:10月中旬)

21.强化民生保障。以增进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农业委、监察和司法委;完成时限:4月中旬、12月上旬)

22.推进五行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 “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责任委室:环资委、农业委、教科文卫委、民侨外委、监察和司法委;完成时限:3月中旬活动方案报主任会议)

23.做好信访工作。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责任委室:办公室、监察和司法委;完成时限:常态化)

三、推进方式创新,努力在增强工作实效上寻求新进步

24.改进调查研究。深化调研认识,坚持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作为掌握实情、分析问题、审议发言、提出对策的前提,突出调查研究的基础地位。改进调研方式,根据调研课题性质,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相关委室具体组织,邀请委员代表、顾问专家参与,深入基层一线,实行市县联动。推进成果转化,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调研报告,发挥调查研究最大功能。(责任委室:各委室;完成时限:常态化)

25.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市委发展大局、人大履职需要和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政府性债务防范化解、职业教育服务实体经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评价等专题调研。(责任委室:农业委、环资委、财经委〈预算工委〉、教科文卫委、民侨外委、联工委、研究室;完成时限:5月底前、7月底前、9月底前、11月底前)

26.改进审议询问。致力将询问作为审议环节常态动作,提升审议质量,增强履职责任。会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参与议题调研,按要求提前送达报告材料,提高审议发言质量。会中,建立审议+询问联动机制,创新开展分组审议同步询问、联组审议专题询问,继续强化闭卷询问,不划定范围、不彩排预演,增强审议询问针对性、实效性。会后,综合整理审议意见,继续实行条目化、清单式。(责任委室:办公室、其他各委室;完成时限:常态化)

27.改进工作评议。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推行上下联动,引入中介机构,实行边评边改。进一步规范评议标准,根据代表建议办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评议实践,修订工作评议办法。进一步扩大评议主体,积极吸纳顾问专家事前参与、提供咨询。进一步加强评议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评议报告、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责任委室:办公室、其他各委室;完成时限:8月下旬、11月中旬)

28.改进执法检查。突出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拟定方案、调查走访、撰写报告、制发意见严格对照法律条文进行。坚持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检查,继续实行明查”“暗访两路并进,随机确定检查对象,临时指定检查地点,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探索建立会议督办、现场督办、销号督办相结合的督办机制,确保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到位。(责任委室:办公室、环资委、社建委;完成时限:6月中旬、8月下旬)

四、突出主体地位,努力在加强代表服务上又有新发展

29.重视履职培训。落实代表轮训计划,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思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分期分批组织市人大代表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和高校开展履职提升培训。(责任委室:联工委;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0.丰富活动形式。充分发挥代表小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作用,力争每名代表每年开展一次以上专题调研,提出一件以上优质建议,参与一次以上群众接待,进行一次以上联系走访,参加一次以上重要活动。(责任委室:联工委;完成时限:常态化)

31.强化履职保障。认真组织开展双联活动,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更加经常、更趋紧密。及时向代表通报市委重大决策、常委会重要事项、市政府重点工作,服务代表列席一府一委两院重要会议,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利。(责任委室:联工委、办公室;完成时限:常态化)

32.加强履职监督。优化代表履职管理系统建设,加强代表履职情况考核通报,探索代表依法退出机制,确保人大代表整体素质。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守则、人大代表履职守则,健全代表述职工作制度,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倡导职务代表带头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启动省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工作,力争届内实现市人大代表述职全覆盖。(责任委室:联工委、办公室;完成时限:即时)

33.加强履职宣传。发掘、培养代表先进典型,宣传、推介代表优秀事迹。(责任委室:联工委;完成时限:常态化)

34.改进建议办理。充分尊重代表意愿,加强代表建议撰写指导,协助把好选题关、政策关、法律关,切实提高意见建议质量。创新建议办理评价机制,改进评议程序,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着力提高意见建议解决率。(责任委室:联工委;完成时限:10月中旬)

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在提升履职水平上续写新篇章

35.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遵循民主决策、集体行权,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第一时间向市委请示报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责任委室:各委室;完成时限:常态化)

36.强化机关党建。健全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党性教育、廉洁教育活动。全面促进机关智慧党建和支部五化建设,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引导党员干部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委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其他各委室;完成时限:常态化)

37.强化效能建设。进一步落实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有计划、有针对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委室:办公室、相关委室;完成时限:即时)

38.扩大宣传影响。夯实机关刊物、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深化重大会议、重点工作策划报道,提升宣传质量,扩大宣传影响。(责任委室:研究室、相关委室;完成时限:常态化)

39.深化机关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动机关信息化建设,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责任委室:办公室、其他各委室;完成时限:常态化)

40.开展创先争优。进一步发挥激励引导作用,认真组织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总结一批先进经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树立全市人大系统良好社会形象。(责任委室:办公室、其他各委室;完成时限:11月底)

41.完善联系机制。出台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委员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机制。(责任委室:办公室、其他各委室;完成时限:3月底、常态化)

42.强化联系指导。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工作联系会,指导县级人大组建成立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立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推动落实国有资产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研究室、其他各委室;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常态化)

43.强化督促落实。督促乡镇人大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每年召开两次代表大会等具体规定。(责任委室:办公室、其他各委室;完成时限:常态化)

附件:1.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

2.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

3.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4.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视察活动安排

5.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调研活动安排

6.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安排




附件1

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

1.审议《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责任委室:法制委〈法工委〉、农业委;完成时限:6月中旬、8月下旬、10月中旬)


附件2

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计划

一、议而必决事项(3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市级决算。(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完成时间:6月中旬)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责任委室:财经委,如不调整则不上;完成时间:10月中旬)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完成时间:10月中旬)

二、议而可决事项(7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完成时间:4月中旬)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完成时间:6月中旬)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完成时间:6月中旬)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环资委;完成时间:6月中旬)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1—7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完成时间:8月下旬)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1—7月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完成时间:8月下旬)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完成时间:10月中旬)

三、报告事项(5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平台公司承建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划分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政经〈预算工委〉;完成时间:2月下旬)。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环资委;完成时间:4月中旬)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完成时间:12月上旬)

4.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联工委;完成时间:12月上旬)

5.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贯彻执行201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办公室;完成时间:12月上旬)


附件3

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时间

议题内容

责任委室

2

(第二十一次)

1.审议表决《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

办公室

2.审议表决《常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评议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草案)》

办公室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平台公司承建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划分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4.听取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2018年履职情况的报告

办公室

4

(第二十二次)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环资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农业委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监察和司法委

6

(第二十三次)

6

(第二十三次)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环资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市级决算

财经委

〈预算工委〉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小学和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

教科文卫委

6.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

法工委

农业委

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社建委

8

(第二十四次)

8

(第二十四次)

1.审议《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第二次)

法制委

农业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1—7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1—7月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农业委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6.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监察和司法委

7.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监察和司法委

8.审议表决《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修订稿)》

办公室

9.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常德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环资委

10

(第二十五次)

10

(第二十五次)

1.审议《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第三次)

法制委

农业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注:如不调整,则不上议题)

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财经委

〈预算工委〉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教科文卫委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农业委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社建委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环资委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相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财经委

〈预算工委〉

9.对相关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开展评议

联工委

10.对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评议

监察和司法委

11.审议表决《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办公室

11

(第二十六次)

对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评议

办公室

其他各委室

12

(第二十七次)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情况的报告

农业委

5.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联工委

6.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贯彻执行201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

办公室

7.听取和审议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办公室

8.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研究室

9.审议、通过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人员名单(草案)

联工委

备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的规定,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须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委会或工作机构须出具书面评价报告,均编入常委会会议材料。必须口头报告的,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日程。


附件4

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视察活动安排

1.4月份,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视察。(责任委室:办公室、环资委)

2.6月份,开展市城区教育工作视察。(责任委室:办公室、教科文卫委)

3.9月份,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工作视察。(责任委室:办公室、财经委)

4.10月份,开展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视察。(责任委室:办公室、环资委)


附件5

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调研活动安排

1.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机制专题调研。(责任委室:联工委、研究室;完成时间:20195月)

2.开展政府性债务防范化解专题调研。(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完成时间:20199月)

3.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题调研。(责任委室:农业委;完成时间:201911月)

4.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责任委室:民侨外委;完成时间:201911月)

5.开展职业教育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专题调研。(责任委室:教科文卫委;完成时间:201911月)

6.开展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专题调研。(责任委室:环资委、研究室;完成时间:201911月)


附件6

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常委会会议

会前学法安排

1.4月份,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讲座。(责任委室:监察和司法委)

2.6月份,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法律讲座。(责任委室:社建委)

3.8月份,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法律讲座。(责任委室:环资委)

4.10月份,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法律讲座。(责任委室:教科文卫委)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办,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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