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人事任免通过名单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人事任免通过名单
经2011年4月26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詹险峰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熊利波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赵昌华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聂学文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郭洪同志为市常德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侯克山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文杰同志为市常德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胡志勇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雪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关飙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国丽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海澜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周立军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秋岚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程遥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孙艳慧、张巧云、朱建明、王继春、柳萌、张慧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玲子、伍中文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糜玉枝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周桂珍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梅建华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文杰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侯克山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程金明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文晓桃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肖丕国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海澜同志的常德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雪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王国丽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郭洪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岱新、徐维海、熊继品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国荣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钟吾山、杨其芳、伍显林、郭芳琼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