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聂龙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经2009年2月26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聂龙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祁圣友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文国银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唐招军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欧贤刚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文杰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聂敏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孝明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宇学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严钦华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涂江波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杨名夏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王国丽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龚力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蒋晓玲、胡志勇、李亚敏、刘锋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魏云良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周建民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聂学文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詹险峰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熊利波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覃宏庆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名夏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昌华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龚力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国丽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于前军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朝彬、宋雨前、李新珍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2月26日

(编辑 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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