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报告的
审 议意见
(2010年8月27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常德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较快,尤其是主体改革落实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强化领导,尽快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的又一重大改革,涉及到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建设现代农业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林权证发放到户的工作。林权流转服务中心等机构未设立的应尽快建立。
2.切实解决林改工作经费,保障林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市的林改工作虽然已经进入尾声,但是林改工作经费都是市、县林业部门和乡村采取借款或赊账等方式筹措的。市、县政府应在今年财政预算调整中,依据山林面积给予适当补助。市县财政应针对育林基金、植被恢复费征管制度的新变化,提高各级林业部门的经费预算额度,保障林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3.认真解决“两站”人员的编制及待遇,改善基层站的工作条件。林改后,森林防火、病虫防治、林木经营与管理、山林权属的变更与流转,涉及到很多具体性工作,基层林业站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减弱。在今年内要认真解决“两站”(即木材检查站和乡镇林业站)人员的编制及待遇,让“两站”人员留得住,安心干。对基层站的工作条件和其它基础设施要逐步改善。
4.统筹生态保护与林农增收,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围绕生态保护,致富林农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森林采伐、森林资源流转、林业投融资、林业纠纷调解、林业综合执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促进常德市林业生产的发展。市、县政府要专题研究和解决生态保护与林农生活矛盾的问题,针对乌云界、壶瓶山两个自然保护区的具体情况,探索出既保障林农有稳定的收入,又不影响森林资源保护的新路子。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