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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2-05-3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评议意见

  (2012年4月28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胡云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调查组所作的《关于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本届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市委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的目标,围绕全市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法治常德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工作成效有待提升、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等。为推动法治常德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环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核心,以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和《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常德建设的决议》以及《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加大以宪法为统帅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普法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日常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公职人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大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运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使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明显提升,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营造依法治市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职业行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两方面的作用,结合“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努力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公证、律师、鉴定等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立案受理、文书制作到归档立卷的每一个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操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使社区矫正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强化监狱、劳教场所的严格、科学管理,努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让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享受到同等的法律服务。

  3.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强化队伍建设。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文件规定,认真研究和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机构不健全、经费不到位、人员不齐备和待遇差等问题。按照城区司法所5人、一般司法所3人的标准逐步配齐司法所警力。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水平,足额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配套解决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行工作导向、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人员配备、物质保障向基层倾斜,不断增加经费投入,切实解决基础建设滞后、办公条件和装备水平较差的问题。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规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完善反腐倡廉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到底、追责到人,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要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常德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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