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常德市本级200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伍中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于2007年10月17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市财政局局长卢武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1—9月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今年1—9月,市本级共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62108万元,为预算的83.38%,比上年同期增长32.86%,同口径比较增长22.20%。其中:税收收入112909万元,为预算的76.67%,增长24.20%,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主要税种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2.37%、20.59%、21.49%、30.69%、17.19%、68%;非税收入完成49199万元,为预算的104.31%,增长58.14%(主要是今年开征的地方教育附加有部分缴入了一般预算收入所致)。市本级完成上划中央“两税”收入29377万元,为预算的79.74.%,增长22.20%,完成上划所得税收入28224万元,为预算的74.36%,增长25.2%。1—9月,市本级共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74151万元,为预算的76.13%,比上年同期增长24%。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科学技术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项目支出低于平均增幅。
财经委员会认为:今年来,市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税工作目标,加强财税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努力确保重点支出,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良好。
二、市人民政府根据市本级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了以下调整建议提交本次常委会议审查。
(一)收入调整情况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调增17590万元。调整的主要项目是:(1)地税税收收入调增7200万元,其中城建税调增5000万元;(2)财政部门契税收入调增2090万元;(3)城市教育费附加调增1000万元;(4)今年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以城市教育费附加入库调增一般预算收入7300万元。因而,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由年初的194500万元调整为212090万元,剔除地方教育附加7300万元以后为204790万元,比上年增长18.53%。
基金收入调增10700万元,调整的主要项目是:(1)今年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缴入基金收入9700万元(预计全年可完成17000万元);(2)国土出让收入调增1000万元。
(二)新增财力安排
收入调增后,市级可用财力预计比年初预算增加28290万元。根据市财政特殊的收入结构和历年作法,教育可用财力增加18000万元、城建可用财力增加5000万元、统筹可用财力增加5290万元。教育可用财力拟安排如下:(1)预留省里集中(20%)3400万元;(2)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补助4600万元;(3)化解“普九”债务配套追加1080万元;(4)教育打捆贷款还本2000万元;(5)市直学校偿债2500万元;(6)统筹征收经费等800万元;(7)筹建白马湖中学和市级特殊学校预留资金3620万元。
城建可用财力拟安排如下:(1)城市基础设施抗击冰灾追加补助598万元;(2)沅水餐饮船整治追加补助393万元;(3)创建文明城市、社区建设追加补助2000万元;(4)兑现对鼎城区等相关城建政策追加2009万元。
统筹可用财力拟安排如下:(1)上级政策配套提标追加2468万元;(2)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追加补助1097万元;(3)维护公共安全追加安排777万元;(4)全市重大活动追加安排948万元。
以上建议,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议本次常委会议审查后予以批准。
三、今年1—9月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收支任务虽然完成较好,但也受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影响,面临着财税收入减收因素多、财政预算平衡压力大等问题。为确保2008年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1.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依法治税,严禁擅自减税、免税、缓税或者先征后缓,认真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依法征税,防止收“过头税”,保证收入增长的质量。要采取多种促收措施,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非生产性开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支持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运转上,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3.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巩固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成果,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严格执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打造阳光、高效、法治财政。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地方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