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公平正义 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本网5月20日讯(记者 薛野)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承保带队,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赴汉寿,对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展开执法检查。同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燕芳带队的执法检查组赴桃源县开展相关情况的执法检查。这标志着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正式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和《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至第四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5—6月在全市法院系统组织开展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分为8个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担任带队领导,重点抽查全市各区县(市)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承保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到达汉寿县人民法院后,听取了该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和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随后,检查组成员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走访了案件当事人,了解了法院审判案件及执行情况。下午,检查组召集了县政法委、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政府信访办、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和律师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法院在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根据座谈会及汇报会反映的情况来看,汉寿县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坚持公正高效,近两年来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0%,法律执行力较强。同时,也面临着执行难、办案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承保在座谈会结束后指出,司法不公严重损害法律的公正性和社会的和谐,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法院公正司法的能力,促进公平正义。针对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文主任强调,要进一步研究执行难问题的处理方法,强化增效措施,杜绝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不稳定和群体上访事件,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市人大常委会其他执法检查组也将分别到各区县(市),组织开展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结合抽查情况,汇总形成执法检查报告,连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检查组听取汉寿县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承保在会上讲话
检查组成员查阅案件相关材料
检查组成员在汉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了解相关情况
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