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法制化
座谈会上,“一府两院”在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情况上形成了共识,把此项工作的开展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自2008年2月《办法》出台以来,“一府两院”按照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和审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推动了法制的统一。但是,在各自开展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在此次座谈会上,大家开诚布公地总结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思路。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肯定了“一府两院”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高度负责,效果十分明显。他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做到法制化,法制化的关键是减少随意性,要依法办事,做到规范化。对此,杨先平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识要统一。要认识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法律授予人大的重要权力,从操作层面上看,还能有效防止政府充当被告,预防大赔偿,因此“一府两院”要高度支持。二是原则要一致。坚持法定的一致性,在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问题上,要坚持法第一位的原则,政府行为要体现出法不授权皆禁止的原则,要顾全大局。三是运作要协调。工作范围要明确,处理办法要理清,主动与被动审查要结合,建议与修改要相协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在会上讲话
市政府副市长刘进能表示“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万利主持会议
座谈会现场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