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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儒国旁听法院庭审

发布时间:2012-07-05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讯(记者 薛野)为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我市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持续深入推进。7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儒国、副主任曾再农和安乡、津市代表团部分市人大代表一同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运输毒品案件。

  此次代表旁听法院审理的案件被告人系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2005年因抢劫罪曾被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7年12月被减刑释放;去年12月,该被告从云南前往津市时,在长常高速公路德山收费站被禁毒民警盘查,发现其行李箱内有毒品疑似物588.54克,经鉴定被查获的毒品疑似物中含甲基苯丙胺成分为18.88%,因而被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9号被正式逮捕。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和宣读了书证、物证以及被告人供述等相关证据,辩护人根据法律程序当庭辩护,在长达数小时的旁听过程中,市人大代表们认真听取各方陈述,并仔细在《人大代表旁听庭评庭活动评议表》上写下自己的意见。

  代表们表示,旁听庭审活动加强了人大代表与法院的联系,为人大代表监督司法公正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此次案件庭审程序公正、准备充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很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儒国(右二)、副主任曾再农(右三)现场旁听庭审

旁听庭审活动现场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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