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29 21:18:2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12月27日在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柏广衡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全面履职担当,严格公正司法,努力推进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一年,全市法院干警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用辛勤汗水诠释法治精神,共受理各类案件10.8万件,结案9.4万件,法官人均办案247件,同比上升19.1%。这一年,全市法院干警忠诚履职、严格司法,用公平正义回应群众期待,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16项指标全部达标,28项工作经验获省级以上推介。这一年,全市法院干警奋力拼搏、勇于争先,用实干实绩展现良好风貌,共有35个集体和8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壶瓶山人民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市中院罗真、王文莉分别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立案信访诉服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一、坚持宽严相济,维护安全稳定有新担当

打击犯罪让社会更加安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宗教极端等犯罪行为。开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专项行动,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9件,桃源县“一杀四”凶手曾某权被依法判处死刑。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10件,清理“黑财”268.8万元。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22件,对强奸、猥亵多名未成年人的罪犯李某、彭某荣依法执行死刑。重拳打击“电子烟”“太空油”等新型毒品犯罪,审结涉依托咪酯毒品案件90件,让“潮流”伪装下的毒品无所遁形。

化解风险让发展更趋稳定。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打着养老服务、投资理财幌子的涉众经济犯罪案件31件,“福寿颐康园”“康福莱颐养院”“盛大金禧”系列案稳步推进,追赃挽损3125万元。聚焦民生领域风险隐患,审结醉酒驾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552件,审结电信诈骗、跨境赌博、泄露公民信息等网络犯罪案件102件。高质量办理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涉缅北园区诈骗案,判处177名被告人刑罚,宣示“境外不是法外”、犯罪没有“避风港”。紧盯安全生产关键环节,临澧法院依法审理山洲烟花厂爆炸事故案,对安全红线寸步不让。

惩贪治腐让根基更为牢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1件,追缴违法所得2.7亿元。稳步推进周某斌等原省部级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广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某隆受贿案办理效果得到最高法院高度肯定。大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某实验小学原党总支部书记谭某武套取学生伙食费、收受供餐企业贿赂超百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审结行贿案件12件,对单位行贿人张某新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坚决打击“围猎”行为。

保障人权让法律更具温情。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大力纠治“重刑主义”,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案件同比下降21.2%。推进轻罪治理,依法对918名自首、立功和未成年被告人从宽处理,对11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或宣告无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发挥减刑假释激励作用,帮助1910名罪犯积极改造、洗心革面,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二、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发展有新作为

以司法硬举措助优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优化涉企立案五项举措,建立涉企案件“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审结涉企案件3.3万件,上诉率同比下降6.5%,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2.7%,实质解纷成效明显。武陵法院快速化解“大润发”土地使用权纠纷,在保护业主“钱袋子”的同时稳住了市场“菜篮子”。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整治问题13个,坚决防止和纠正趋利性执法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深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办理“执转破”案件116件,审结破产案件89件,推动141家“僵尸企业”有序出清,盘活资产19.2亿元,妥善安置职工400余名,稳步推进“景峰医药”破产重整,圆满办结“大汉集团”“广之益”“东汉房地产”等疑难复杂案件,工作经验获省委工作月报推介。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党政机关、政府平台公司履行欠款5500万元,着力解决企业“要账难”问题;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释放被查封财产2.1亿元,为747家企业修复信用,助力困难企业“轻装前行”。

以案件小切口服务绿色发展。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化沅水、澧水流域司法协作,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69件,判令支付生态修复金287万元。某公司在澧水河道非法采砂,市中院责令恢复生态原貌,坚决纠治“重开发轻保护”短视行为;桃源法院对非法电捕鱼的罗某判处拘役,助力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鼎城法院审理的陈某凤在水源保护地违法建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五大典型案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惩“作品造假”“抄袭引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02件,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张某刮码销售某生物科技公司商品,津市法院依法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为全市战略性新型产业保驾护航。

以联动大格局深化法治建设。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并重,审结行政案件761件,其中调解、经调解后撤诉145件。推动落实“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一起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当庭化解行政争议,达到三方共赢良好效果。严格落实“3+N”工作机制,首次向行政机关发出败诉风险提示,推动行政争议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常德法院涉企行政审判工作经验获最高法院推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送法六进”活动,选派70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市中院联合石门、武陵、临澧、澧县法院摄制的普法微视频荣获全国法院“金法槌”一、二等奖;省人大代表、武陵法院副院长熊娅主讲的法治课获全省首届微课比赛二等奖。

以法治微创新助推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9个基层法院全部完成入驻,协同化解矛盾纠纷502件。澧县法院协调某康复医院赔偿坠楼患者45万元,实现了“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汉寿法院实行婚恋、邻里纠纷三色预警,解锁基层矛盾风险排查“通关密码”,化解高风险婚姻家庭纠纷案入选全省法院“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协调226个调解组织、723名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让更多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津市、安乡法院化解运输合同、商标侵权、房产办证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石门法院先行调解工作经验在全省推介,探索出“示范调解+批量化解”的常德样板。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司法建议、法院信息、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新规落地,儿童权益保护问题建议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需求有新举措

将心比心优化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发布“阳光立案”十项举措,立案满意度同比上升8.3%,“12368”投诉量同比下降4.2%。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引入诉状辅助生成一体机,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率达58.9%,合格率同比上升21.6%,“来回跑”问题大大减少;推广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网上立案3.9万件、占比50.2%,“指尖诉讼”基本实现;汉寿蒋家嘴法庭设置“老年人诉讼服务窗口”,全年办理涉“空巢”、孤寡老人案件100余件,用法律温情托举“夕阳红”。深化案件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速裁快审4.2万件,将调解贯穿诉讼始终,调解结案2.7万件,以高效司法减轻群众诉累。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依法减、缓、免诉讼费247.7万元,为170名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3.9万元。坚持“有信必复”,受理并回复信访事项987件,化解重复信访70件,信访长达十余年的刘某民、刘某娥积案息诉息访。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树牢“如我在诉”理念,开展“情暖三湘”民生司法保障深化年行动,审结涉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案件7721件。津市法院审理的抚养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市中院审理的“农机互助宝”案获评全省法院司法为民十大典型案例。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发送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38份,坚决反对家庭暴力,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行动,结对帮扶困境儿童19人。抵制“天价彩礼”、婚恋索财等不良风气,安乡法院依法判决汤某全额退还彩礼35万元,津市法院责令陈某春返还男方恋爱开销9万元,让婚恋回归本质。开展讨薪专项行动,石门法院成功执结某鲜果公司欠薪案,为235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41.6万元。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武陵法院依法认定网络主播李某与某传媒公司构成劳动关系,不让“花式用工”成为规避责任的“障眼法”。服务“保交楼、保交房、稳民生”,推动15个涉诉楼盘复工续建,帮助781户家庭解决安居难题。

全心全力推动执行攻坚。开展“常执·清积”专项行动,执结案件4.2万件,涉案标的252.2亿元,执行完毕率39.5%、执行到位率51.9%,均优于全国均值。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对2145件案件实行交叉执行,执行到位1.4亿元,努力让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安乡、鼎城法院通过交叉执行,让历时14年的胡某基与某镇政府合同纠纷案达成执行和解。破解“人难寻、财难找”难题,协调公安、住建等部门网络查控3.1万人次。推行“预惩戒”制度,发送预惩戒通知书141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700余人次,限制消费措施1.1万人次,2536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坚决打击拒执行为,以高压态势向“老赖”亮剑,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72件,司法拘留610人次。澧县法院受理拒执罪自诉案件,采取查封冻结、司法拘留、刑事追责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谢某新履行债务140万元,有力维护“生效判决必须履行”的法律威严。

四、深化司法改革,做精主责主业有新成效

精细管理推动审判增效。树牢“全条线全链条、全案全周期”的大审判管理理念,运用“五步工作法”强化过程管理,健全院领导统管、业务条线主管、审管办专管的“三维一体”业务指导机制,点对点督办50余次,营造“争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浓厚氛围。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体检表”功能,常态化开展审判态势分析和数据会商,做实“公正与效率”。全市法院结案数同比上升14.8%,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同比下降37.8%,案-件比、上诉率、民事调解撤诉率等核心指标位于全省法院前列,市中院办理的一起保险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优秀庭审”。

从严监督构建责任闭环。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压实审判组织法定职责,完善“四类案件”监督、案件阅核制度,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4.6万件、阅核案件3.2万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50.2%、64.7%,经阅核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7.4%。推动“考人”与“评案”相贯通,全市法院常规评查案件995件、专项评查案件622件、重点评查案件174件,追责问责13人。推进法官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完善司法责任追究与纪检监察执纪执法的衔接机制,做实司法责任制“后半篇文章”。

科技赋能助力办案提速。完善数字法院基础设施,建成大要案庭审转播系统,新建智慧法庭9间、升级改造19间,全面应用全国法院“一张网”,用好案例库、法答网,为审判工作赋能提速。推行基于电子卷宗的全流程网上办案,集约化送达5.3万件,完成率94.5%。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线上流转案件2465件,协同成功率98.6%,打通刑事诉讼各环节信息壁垒。

五、从严管党治院,锻造过硬队伍有新风貌

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轮训等制度,不断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16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法院落地见效。狠抓市委政法领域专项巡察问题整改,顺利通过整改评估。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重大敏感案件“三同步”机制,守牢宣传舆论阵地。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开展“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党建引领审判工作的效果不断增强。

砥砺前行提本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经常性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技能业务竞赛等活动,持续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80期1560人次,市中院在全国法院司法技术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举办全市第五届审判业务(民商事)技能竞赛,在全省法院决赛中囊括民事、商事两个团体第一,选送参赛的16名干警有13人获奖。大兴调查研究之风,8篇调研信息被中办、省委和最高法院采用,31篇论文、案例获省级以上荣誉。选优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常态化组织职务职级晋升,开展“干警最期盼的一件事”意见征集活动,健全履职保护机制,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刀刃向内锻作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大力纠治“四风”,院领导班子查摆13类21个问题并整改销号。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强作风纪律 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积极支持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干警45人,违纪违规人数明显下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

夯实基础强保障。持续深化财物统管改革,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全市法院刑事涉案财物入库3.7万件,出库2235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11个人民法庭改造、新建项目稳步推进,市中院新审判楼、鼎城灌溪法庭、汉寿西湖法庭、澧县甘溪法庭投入使用,执行事务中心正式运行,工作环境不断改善。对口援助新疆吐鲁番法院、西藏山南法院,帮扶汉寿县浏浃河村、王海坪社区,提供援助资金104万元。

六、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司法有新实践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省委《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接受优化营商环境测评、法官履职评议,专题报告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整改交办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常态化开展代表走访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见证执行,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10件,其中全市重点建议2件,办理情况获代表肯定。鼎城法院运用“人大代表+法官”调解模式化解矛盾纠纷280件;临澧法院邀请“五级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执行被人民法院报推介。

自觉接受政协监督。主动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特邀监督员汇报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4件,聘请省、市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参与审判执行监督。

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邀请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29次,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检察建议。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网络公开裁判文书1.5万份。坚持开门纳谏,邀请律师、企业、基层代表座谈交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组织“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168场次,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矩阵全方位展示法院工作,多渠道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即将过去的一年,我们以法为舟,以民为锚,在平凡坚守中践行正义,在细节深耕中彰显担当。365个日夜,每一次伏案钻研,不仅是案卷的日积月累,更是对法治信仰的无声誓言;57318场庭审,每一次法槌起落,不仅是案件的尘埃落定,更是对千万家庭的安宁守护;94153起案件,每一次定分止争,不仅是矛盾的圆满化解,更是对群众期盼的真挚回应。那些星夜兼程、奔赴执行的身影,那些调解成功、如释重负的笑容,那些群众送来、承载肯定的锦旗,都是我们在新时代赶考路上交出的答卷。

这份答卷的交出,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更离不开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落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还有差距,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情况客观存在。二是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仍有短板,“一案结而多案生”、执行不能、重复信访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民商事案件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四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实引发负面舆情,违规违纪问题尚未彻底杜绝。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忠诚担当、实干笃行、争创一流”的目标和要求,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常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始终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持续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利剑护蕾”等行动,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落实对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新要求,健全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和新质生产力司法保护,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精准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完善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效能。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助推法治常德建设。

三是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期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如我在诉”理念,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常态化开展为农民工讨薪行动,让每一个群众都能平等地享受到优质司法服务。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综治中心、调解组织联动,发挥先行调解职能作用,强化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不断健全社会治理大格局。开展执行攻坚,依法惩治拒执行为,努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四是以更优履职守护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改革,统筹“三大审判”“三大环节”“三大程序”,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运用,加强审判态势分析、数据会商和条线指导,做实“公正与效率”。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压实审判组织法定职责,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健全案件阅核、评查、责任追究等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加强“一张网”、案例库、法答网运用,增强信息赋能效果。

五是以更严标准锤炼法院铁军。持续加强干警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建设,制定中长期培养规划,强化履职保障,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确保监督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精心指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决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常德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数据说明: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3日。

2.审判质量管理指标:2024年最高法院正式施行新版《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设置16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及合理区间参考值,作为评价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效果的“体检表”。包括综合评价指标“案-件比”,质量指标“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效率指标“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效果指标“民事调解撤诉率”“案-访比”等。

3.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2021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意见》指出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

4.“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基础上,省委在全省部署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人民法院的目标任务是聚焦审判主业,准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分子;系统集成经验做法,构筑自上而下责任链条,健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机制;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推动未成人“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健全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有效铲除犯罪滋生土壤。

5.优化涉企立案五项举措:2025年8月25日,市中院印发《常德法院“优化涉企立案”五项举措》,明确平等立案、快速立案、便捷立案、审慎保全、依法缓交诉讼费5个方面具体举措。

6.“3+N”工作机制: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先后针对社会保障、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不动产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相关领域行政争议多发问题开展会商座谈、研提对策措施,并下发座谈会纪要,统一法律适用,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工作配合、制约。

7.“送法六进”: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8.“阳光立案”十项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市中院向社会公开承诺“阳光立案”十项举措,明确立案信息公开、立案渠道优化、立案人员显示、立案指引公开、立案监督透明、诉调对接公开、绿色窗口设置、立案评价公开、立案接访公开、立案承诺公开10个方面具体举措。

9.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2025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发《关于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通知》,发布67类示范文本,涵盖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大领域,当事人根据纠纷类型下载相应模板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进行填写,旨在提供更全面、规范的诉讼指引。

10.“情暖三湘”民生司法保障深化年行动:在“情暖三湘”民生司法保障相关行动基础上,省法院开展“情暖三湘”民生司法保障深化年行动,主要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妥善审理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涉民生领域案件,筑牢民生权益司法防线;着力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攻坚,深化对规避执行行为的综合治理,完善执行联动与信用惩戒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深度参与,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送法六进”、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工作实效,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共识,全面实现涉民生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再提升。

11.“常执·清积”:2025年4月,市中院出台《关于开展常执·清积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以执结立案超六个月、立案超一年执行积案为抓手,通过集中力量、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开展攻坚行动,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12.“五步工作法”:指周例会、月调度、季分析、半年小结、年度述职。市中院原则上每半月召开党组会、审委会,每月梳理总结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每季度开展数据会商分析研判审判质效,半年进行阶段性小结,年底通过全员述职述廉总结全年工作,全面强化常态化调度管理。

13.阅核制:2024年最高法院正式施行《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依法对案件的审理裁判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该意见明确,院庭长不同意审判组织意见的,不能直接调整、改变裁判,可建议审判组织复议,或提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报请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院庭长在其职责范围内分级分层履行阅核职责,对裁判结果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该工作机制是院庭长发挥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抓手,通过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防控司法风险。

14.全国法院“一张网”:最高法院为统筹推进人民法院数字化建设,打通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堵点,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的“全国法院统一办案办公平台”,该平台有“办案、办文、办会、办事”四大功能模块,涵盖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综合管理等各项工作,为审判管理、司法辅助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打下基础。

15.案例库:由最高法院建设并管理的权威案例资源库,收录经最高法院审核认定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案例,包括最高法院发布的全部指导性案例,对类案裁判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参考性案例。对于指导性案例,法官办案时须依法参照;参考性案例主要用于观点参考,为办案提供指引。

16.“法答网”:最高法院依托内部办案网,为全国法院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贯通全国四级法院、横跨各业务条线,主要为全国法院干警提供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司法政策等问题的在线咨询服务,通过专家型法官解答形成权威答疑意见。法答网是法院系统内部发现法律适用分歧问题、促进统一法律适用的主阵地。

17.“三个规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不得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的接触交往。2021年,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建立“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和月报告制度,明确记录报告主体、类型及违规情形,法院人员均须及时记录本人遇到的打听过问案件情况、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情况,形成季度分析报告,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同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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