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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使人大职权 积极开展人大工作

发布时间:2009-02-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桃源县人大常委会 魏岳林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任期,正值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蓝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县冲刺“经济强县、和谐桃源”战略目标的关键阶段。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发展阶段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执行监督法,紧扣县委提出的发展战略,充分行使法定职权,积极开展人大工作,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突出加快发展议决大事。紧扣县委决策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社会关注热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认真搞好审议决定,不断增强决议、决定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提高人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律化水平。对于县委决定的重大事项,凡是需要人大审议通过的,及时按照法定程序把县委的主张和意图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对作出的决议、决定,及时地交给政府,交给社会,落实到全县人民群众共创大业、共谋发展的生动社会实践中去。对于职权范围内的事,坚决依法审议决定;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放心让行政、司法机关去落实。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全力支持,又不予干预;既体现党委意图,又代表人民利益。

  二、突出依法办事强化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突出监督重点,用活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在监督对象上,既监督行政部门,又监督司法部门;既监督县管单位,又监督线管单位;既监督单位,又监督个人。在监督方式上,坚持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普遍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相结合。在监督手段上,不仅善于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开展执法检查、审查规范性文件等常规监督形式,而且敢于运用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特殊监督方式。在监督重点上,着力加强法律法规实施、计划预算执行、行政司法活动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热点的监督,以此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面进步。

  三、突出从严把关抓好任免。坚持党委提名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严把任前调查、任前发言、审议表决等环节,注重品格、能力和实绩,做到任人唯贤,不讲人情关系,切实提高决定人事任免事项的质量和水平。在搞好任免工作的同时,加强干部任后监督,随时掌握被任命人员思想、工作和作风情况,分期分批开展工作评议,对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坚决依法、依程序撤免职。

  四、突出代表主体发挥作用。一是加强和改进代表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制度约束机制、组织保障机制、督办考核机制、学习培训机制,活动创新机制,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责任,拓展代表工作的平台,提升代表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努力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质量,着力提高交办和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的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代表参与地方重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尊重和维护代表的法定权益。依法查处阻碍代表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创造宽松的环境。

  五、突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一是加强学习。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过硬的法律素养来夯实做好人大工作的本领,增强促进科学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国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尤其是新进人大机关的同志,更要把学习人大业务知识放在首位,尽快熟悉人大工作,实现角色转换。二是务实履责。坚持以崇高的敬业精神、科学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事作风,全身心地投入人大工作,充分运用人大各种法定手段,保证县委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三是严格自律。坚持珍视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于律己,廉洁从政,秉公办事,勤勉工作,务实为民,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四是完善制度。根据监督法精神和地方人大工作需要,尽早修订和制定常委会相关工作规则和办法,使人大常委会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升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定职权的水平。

  今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力争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有一个良好开局。

  (一)认真抓好审议工作。今年,常委会议决大事的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突出议决发展大事。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工业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县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实施“工业大县、旅游名县、生态美县、经济强县”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突出议决民生大事。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建立公共财政、执行义务教育政策、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发展社会事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三是突出议决涉稳大事。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社会治安、法律援助、信访处置、案件评查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环境。

  (二)依法加强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努力开创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在法律监督方面,主要是认真搞好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今年,除配合省、市人大执法检查外,常委会将集中开展《城乡规划法》、《治安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法律援助工作条例》、《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执法调查,及时听取“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上述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督促其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按照监督法规定,年内全面启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以此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在工作监督方面,主要是认真抓好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审查和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活动的督促检查。年内,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安排、执行及部分调整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严格按照代表大会批准的执行;听取和审议组委会关于“三行”活动方案及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把“三行”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在司法监督方面,主要是认真督促司法案件质量评查和督办信访申诉控告。年内,将继续加强对法院、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和支持“两院”完善内部约束机制,依法查处大案要案,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认真搞好申诉控告的督办处理,严格错案责任追究,依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在人事监督方面,主要是认真开展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随届任命和干部任后监督。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实行了任命;届内,常委会将对被任命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工作评议;今年,常委会将重点抓好工作评议宣传发动、方案制定等基础性工作。

  (三)全面夯实基础工作。一是切实抓好代表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培训。今年上半年集中培训驻桃省、市、县人大代表,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和代表工作业务,使广大代表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履行法定职务的需要。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对于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会后及时向相关部门交办,常委会将集中力量予以督办,力争全部高标准办结。认真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将组织和指导各县代表小组开展各种针对性的视察、调查等活动;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代表参与地方事务管理、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认真搞好人大宣传工作。加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推介人大工作成果和人大代表事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和人大意识,为人大工作正常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切实抓好对换届后新进乡镇人大的干部的培训,尽快提高他们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依法、有序、平衡发展。

  (四)着力抓好机关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抓好常委会机关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修订《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人事任免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健全常委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提高人大工作和机关管理水平。大兴为民之风、务实之风和廉洁之风,掌握民情,集中民智,尊重民意,维护民利,努力建设民主、文明、高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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