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纪要落实情况通报
7月25日,常委会办公室分别配合财经委、内司委的负责同志和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一起到市政府的相关单位,就5月26日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情况报告后所形成的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
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主任会议后,市未保委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针对目前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了调研,按照主任会议纪要的要求,重点狠抓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市人民政府拟制定出台《常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由市未保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制定《常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划(2008—2010)》。起草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二是办理和落实几件实事。1、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由团市委牵头,市未保委和市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成员单位明确一名青少年维权员,面向社会招募公益律师、志愿心理咨询师、青少年事物社会工作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矛盾调处和困难救助等服务;2、市、县级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下半年要把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尽快启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力争3年内建成投入使用;3、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督促市规划、城建部门严格把关,做到每个社区有一个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使社区真正成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重要阵地;4、未成年人网脉工程建设。由团市委、市文化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加强对网吧、网络游戏和网络信息的管理,解决取缔和治理黑网吧,在学校、社区建立一批“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实践基地,推进“网脉工程”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应用。三是推介一批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了未成年人保护优秀工作者、公益律师、志愿心理咨询师、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少年维权员等先进典型,继续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评选表彰工作,积极向上推报“青少年维权岗”、“青年卫士”、“未成年人保护优秀公民”、“优秀法制副校长”等各类典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们对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关注程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但目前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工作还没有真正纳入政府的重要日程。
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主任会议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主任会议纪要要求专题进行了研究,拿出了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关于安监机构建设问题。落实了财政投入,解决过去安监部门靠收费、罚款过日子、保运转的问题,但目前各区县(市)安监部门执法主体合法化的问题还正在向上报告请示中。同时决定加强乡镇安监站的建设,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设立安监站,在监管任务较轻的乡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监员,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全面开展隐患整治。根据年初的工作方案,由市政府牵头,市安监部门组织4个综合督查组和10个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安全生产进行督查,5月份到区、县(市)进行了督查,6月份进行了一次暗访督查,8月初还将进行一次综合和专项相结合的督查。关于渡船的改造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拨付专款(省已拨200万),再由船主自付一部分进行改造,现有72艘已改造验收,近50艘正在改造未验收,目前,市里的配套经费还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