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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摘要)

发布时间:2011-08-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列入党费计算基数项目

  机关单位党员:机关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减去个人所得税。

  事业单位党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减去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党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机关社保处发放部分和财政发放部分之和)为党费计算基数。

  (二)交纳党费比例

  在职党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l0000元(含l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党员: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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