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支持人大工作 保障人大依法履职
汉寿县委
近年来,我们汉寿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高度重视人大工作,积极支持人大履职,切实关心人大建设,形成了“党委重视、人大主动、政府支持、各方配合”的良好格局。在具体措施上,做到了三个“实实在在”:
一、实实在在“重视”
县委始终把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督促落实。
一方面,把“重视”落实在加强领导上。明确县委专职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联系人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评议、培训等活动,县委领导都保证参加并到会讲话,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定期深入县人大机关看望离退休人大领导和在职工作人员,积极解决老同志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多做贡献。
另一方面,把“重视”落实在健全制度上。近年来,县委建立并落实了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如每届召开一次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人大工作的专门文件;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讨论和研究人大工作;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由县委批转发到各级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书记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参加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参加同级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等等。这些制度的制订和执行,对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升人大的地位和影响,促进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依法履职,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实实在在“支持”
一是在行使决定权上支持。 凡是法律规定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县委都坚持依法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审议决定。近年来,我县实施的县城扩容、开发区规划修编、重要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选址、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县城建设融资以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制定等,都坚持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县委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之前,都事先征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这样,不仅较好地发挥了人大职能作用,也使县委决策建立在了民主科学的基础之上,确保了决策正确,执行有力。
二是在行使监督权上支持。 县委坚持把人大监督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为支持人大常委会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的监督,县委成立了专门领导班子,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和组织部长在一段时间内拿出主要精力抓这项工作。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参加部门负责人履职报告会,研究解决汇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测评结果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和任免的重要依据。为支持人大常委会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县委要求政府依法制定了《汉寿县标准财政预算周期管理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实施全程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我县财政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三是在行使任免权上支持。 对“一府两院”重要人事安排,县委都事先征询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意见;须经人大选举或任免的干部,都支持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同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调配和异动,也事先征询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的意见。这些干部任免沟通机制的建立,对于提升我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实实在在“关心”
一是关心干部成长。 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和委办班子建设,积极优化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最近几年,县人大机关内部提拔工委主任2名、副主任5名,有6名委办副主任推荐选举为常委会委员。同时,高度重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配备,积极推动乡镇人大干部年轻化。目前,在全县29个乡镇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大主席7人,副主席17人,先后有7名乡镇人大主席改任乡镇长,15名人大副主席到党委、政府交换任职。此外,积极推动人大机关与“一府两院”干部交流任职工作,先后有2名干部从县人大机关调往“一府两院”任职,3名年轻干部从县直部门调入人大机关进行培养锻炼。
二是关心条件改善。 县委高度重视人大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换届以来,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00多万元,支持人大更换小车4台,新置电脑12台,办公桌椅15台套,新建了老干部活动室,使人大机关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关心经费保障。 根据人大机关离退休人员多、老领导多、经济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县委明确提出对人大机关经费保障实行“宽松一点”的政策,县人大机关的专项工作经费、老干部活动经费以及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比较充裕的资金支持。
这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后,我们将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具体而言,重点抓好四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始终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为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二是领导力量到位。 继续自觉把人大工作纳入县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委联系人大制度、人大参与县委决策和人大定期向县委汇报制度、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通报制度、人大常委会领导联企联项联点工作制度等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和机制,切实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参与人大的重要会议与活动。三是工作支持到位。 继续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加强代表培训,支持代表履行职务,有效保障代表开展活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视解决县人大机关在办公经费、办公设施、交通、通信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改善人大机关的办公条件。四是组织建设到位。 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切实加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注重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始终重视和关心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对人大干部在教育管理、提拔使用、考察考核上,与党政干部同等看待,一视同仁,统筹考虑、统筹安排,努力培养民主意识强、法制观念强、创新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队伍。
(编辑:曾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