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统领人大工作 提升党委执政水平
武陵区委
2006年区人大换届选举以来,武陵区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区人大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武陵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区委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水平。换届以来的四年间,我区3次荣获全市目标管理红旗单位称号,1次被评为全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一、始终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1.推动人大围绕中心谋发展。 区委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积极引导区人大立足自身优势,找准与区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围绕中心当参谋,紧贴中心谋思路,突出中心抓管理,发挥了人大助推发展的特有作用。坚持推行区人大主任列席区委常委会议制度,确保区委重大决策中有人大的响亮声音;坚持通过合理分工不断给人大加担子,本届人大党组成员先后担任了15个区委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保证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有人大的广泛参与。如在去年区十五届四次人大会上,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快三产业发展的议案》,并通过深入财政、税务、劳动等18个部门及工业园区开展视察调研,就我区财政体制调整后,如何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区委及时调整经济发展思路提供了决策参考,从而坚定了区委适应体制调整,再创发展优势的决心和信心。
2.促进人大服务大局解难题。 实践中体会到,积极促进人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能较好实现党委工作与人大工作的良性互动。区委安排部署重大工作时,坚持把区人大与区委、区政府捆绑使用,权责赋予对等,调度检查同步,考核问责一致,基本上做到了中心工作同等挂联,招商引资同等分解,项目建设同等承担,防汛抢险同等靠前,信访维稳同等包保,有力推进了工作开展。如为破解征地拆迁难题,依法有序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我们要求区人大将《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列为人大常委会议议题,把征地拆迁工作列为人大主任会议议题,并由区人大邀请市规划局专家来我区进行规划法及城市规划修编的专题讲座,从而增强了全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规划意识,加快了征地拆迁步伐,确保了市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3.依靠人大联系群众办实事。 区委充分利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汇集民智方面的优势,组织开展视察调研、质询评议、代表进社区和选民接待日等活动,为区委实施科学决策和有效推动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民力支撑,从而实现了人大工作目标和党委工作主张的无缝对接。如2009年4月,区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深入全区26个行政村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安全饮水工程调查,随后把调研中发现的农民群众改水需求与政府计划差距较大的问题形成审议意见,引起区委高度重视,区政府认真对待和落实区人大审议意见,最后通过争取项目、分类实施等措施,较好地解决了2万多农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二、始终维护人大工作的法定职权
1.议大事完全信赖人大。 区委坚持在重大决策程序上突出人大地位,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意愿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把人大代表的广泛参与作为决策的重要环节。凡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区委坚持民主商议,要求区政府在提交区委讨论前,先征求人大主任会议意见,区委讨论通过后,再交由区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提请审议决定,从而把区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就计划和预算执行、区划调整等工作做出了35项决定和决议。人大决定、决议的内容和意见实现了“三进”,即进区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其他全局性会议报告,切实推动了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2.抓监督全力支持人大。 区委坚持从自身做起,对有关区人大的监督工作,要求每个区委常委做到不插手、不干预、不越权,同时要求“一府两院”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不断提高“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水平。针对个别市直驻区部门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受“条块分割”体制影响缺乏内动力的情况,2008年10月,区委多次与市直部门负责人协调,将11个市直驻区单位纳入区人大监督范围,充分调动了驻区单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增强区属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主动作为的意识,区委支持区人大对区政府19个工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进行集中审查评议。本届以来,在区委的重视支持和“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下,区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议26次、专题主任会议19次,组织各种视察、检查活动56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各方面工作,作出决议、决定30多项,提出审议意见200多条,有力推动了“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
3.用干部充分尊重人大。 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结合起来,把体现党委意图与充分发扬民主统一起来,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干部和任后监督。支持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在依法选举、任免过程中不牵制、不干预、不操纵,尊重和维护区人大选举、任免结果。鼓励和支持人大严把任免关,创新启动了拟任干部询问机制,提高了干部任免质量。对区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确需任期内调整的,事先征求区人大党组意见,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几年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人,实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高度统一。
三、始终创造人大工作的和谐环境
1.保障人大高效运转。 在教育、培养、选拔和使用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上,坚持与党委、政府机关干部同等对待。一方面配齐配优人大工作队伍。本届以来,及时调整充实委室主任1名,委室副主任2名,公招文秘工作人员2人,全区16个乡、街明确一名人大工作专干;另一方面,用好用活基层人大工作者,先后有4名乡镇人大主席提拔重用为乡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极大鼓舞了人大工作者的士气。在运转保障方面,区委始终坚持优先保证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并将区人大信访、“四行”活动、预算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09年以来,为区人大机关增加公务用车3台,换购办公电脑29台,添置桌椅和文件柜等其他办公设施35套,为区人大机关创造了良好的办公条件。
2.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本届以来,区委一如既往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法》、《监督法》检查,不断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提升代表履职水平。为解决乡街人大代表“议无定所”的问题,区委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乡镇、街道和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阵地问题,为各级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搭建了履职平台。区委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为关心基层、关注民生、融洽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督促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统一思想,加大力度,认真办理。本届以来区代表提出的206件建议、1件议案全部得到办理或回复,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充分调动了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为加强代表履职情况监督,区委还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完善了《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制度》,要求人大代表直面选民述职,主动接受监督。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已分别确定一个选区开展区人大代表述职工作。
3.加强内外联系协调。 区委坚持总揽大局、协调各方,正确处理好区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形成同演一台戏,共同促发展的工作新局。同时,积极支持区人大参与省、市人大组织的各类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在“走出去”与“请进来”的学习交流中促进了履职水平提升。
前段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与兄弟区县(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后段,我们将围绕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扎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好一个会议。按照计划安排,区委准备年底前召开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区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细化、量化人大工作落实措施,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坚实基础,创造条件。二是建好两支队伍。建好人大工作者队伍。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指导区人大党组和党员干部带头推进学习型、落实型、节约型机关建设,以领导带干部,以机关促基层,进一步提升人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好人大代表队伍。支持人大以省、市、区、乡四级代表活动阵地为平台,不断强化代表履职意识,充分发挥好代表的作用。三是完善三项机制。不断完善区委专职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定期开展《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实施情况的督查机制,促使人大与区委及“一府两院”同向、同心、同力。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及代表履职机制,坚持把好人大工作的“方向盘”,当好人大依法履职的“助推器”。不断完善人大工作开展的协调保障机制,使全区人大工作者及人大代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四是发挥四种作用。坚持以激活力、增效力、提能力为目标,通过强领导、优队伍、活机制,进一步发挥人大参政议政和民主决策的作用、联系群众和沟通民意的作用、依法监督和推进法治的作用、审议督办和问责问效的作用,努力保障我区人大议事有位子,监督有胆子,工作有法子。
(编辑:曾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