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注重” 推进人大工作
石门县委
近年来特别是换届以来,石门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努力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有力推进了全县人大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党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方向
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多年来的一条基本经验。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注重了以下三个方面:
1.思想上高度重视。 县委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就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坚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专题听取两次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的新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换届以来,县委共下发了7个涉及人大工作的文件,其中对《石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当年工作要点》每年都进行了转发。
2.位置上不断凸显。 县委把人大工作理论和政策纳入县乡两级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干部继续教育课程,提高县乡干部对人大地位、作用的认识。县委明确规定,人大在开展工作时,涉及哪条战线,就由哪条战线分管领导参加,直接听取人大意见和建议。做到人大“说话管用”,保证人大工作在全局工作中有位置、有份量,从而真正使县委、县政府做出的各项重要决策更加充实,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实际。
3.制度上讲求规范。 建立落实了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重大事项、邀请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领导联系人大工作等多项工作制度,有力推动了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如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县委《关于认真贯彻执行lt;监督法gt;》的要求,先后修订完善了《石门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石门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新制定了《石门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和《石门县人大常委会案件备案办法(试行)》。
二、注重支持履职,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县委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应有的作用,不断提高人大履职水平。
1.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对县委的一些重大决策,要求全县人民共同遵守或执行的,都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如每年通过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批准的《石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等重要决议,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去年,全县人大会议将《关于综合严管网吧的议案》确定为正式议案之后,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拿出了硬招。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整治工作方案》;文化部门制定出台了《石门县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指导性意见》,并立案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23家;工商部门取缔黑网吧15家;公安部门在全县网吧安装了实名上网身份读卡器并进行了严格检查;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了“远离网吧、从我做起”的学生宣誓签名活动;县关工委印发《依法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法规选编》1000多册,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网吧义务监督。通过各部门整体联动,有效遏制了未成年人进网吧现象,建立了网吧监管长效机制。
2.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 一方面,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听取政府组成部门述职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以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要求“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重点对全县主干公路改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客运和县城的士票价、澧水河道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事项进行跟踪监督,均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公路建设问题上,县人大专题听取公路建设工作报告,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到现场视察,就质量监管、资金筹措、建设速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目前,S304绕城线、澧水二桥、X021线、S303线、X001线等主干道公路建设有序推进。今年内,S304绕城线、X021线曹何段公路改造工程可基本完工,S303线县城至所街段可以完成砼路面大修。
3.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把党管干部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统一起来,县委在推荐领导干部时,充分发扬民主,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凡拟任干部在人大常委会表决未通过的,坚决不予任命。本届内,就有1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因在县人大常委会表决时未过半数,县委及时对其进行了调整。
三、注重创新方法,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我们通过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1.开展公开测评活动。 在政法单位退出优化经济环境测评后,为了加强对政法单位工作的监督,从2007年开始,县委支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县内政法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人民满意度”公开测评。对于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基层政法单位的,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属于县直政法单位的突出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报县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整改结果。这一举措,既宣传了优秀政法工作者,又促进了政法单位工作,还使人大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实现了有效监督,对净化行业风气、营造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2.创新人大监督方式。 根据县情实际和发展变化,县委每年都给人大常委会提出新的调研课题、监督重点,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扩大人大监督的社会影响。一是开展工作评议。石委〔2009〕1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至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每年要选择6个政府工作部门,组织人大代表对其进行工作评议。从目前对12个单位开展的人大评议来看,程序严格,结果公正,效果明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比如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在评议电力局工作时,对在农村烤烟烤制和规模化养殖用电方面的电价没有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情况进行了交办。电力局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就将功率在3000瓦以下的农村烤烟烤制和规模化养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为烟农和养殖户节省了电费开支,减轻了农民负担。二是审查部门经费。为了解决好政法单位经费保障问题,县委明确由县人大常委会牵头对县公安局经费保障问题进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会同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查找政策依据,审核收支明细,精心算账对比,提出了客观、详实的保障方案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了可靠的第一手材料。随后,县委决定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交警大队等单位的工作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使全县政法队伍真正吃上了“皇粮”。三是解决民生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是人大工作的一个重点。县委在大力改善民生的同时,要求人大代表为民代言、为民解难。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把“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全面清查,全县需建设农村“安居工程”5039栋,11000多名群众存在住房困难。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报告2次,现场视察3次,提出工作建议10多条,使“安居工程”建设得以快速推进。今年内全县余下的550户“安居工程”可全部建成,所有无房户将搬进新居。另外,县委、县政府以办理市人大《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议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力度。从今年起,县财政给全县每所乡镇敬老院预算了3万元的工作经费。目前,全县已有5885人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达到了应保尽保;已建成乡镇敬老院19所,村级“五保之家”近百所,实现了“一乡一院、老有所养”的目标。
3.抓好人大代表宣传。 近年来,县委从宣传入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着力改善人大代表履职的社会环境。去年,开通了“石门人大”网站,开辟“代表风采”专栏宣传人大代表。在县电视台设立“代表之声”栏目,定期宣传人大代表先进事迹。并积极向上推介省、市人大代表陈建教,他的先进事迹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面对面”、“新闻调查”、“今日说法”、“乡约”等栏目和《人民日报》、《新华文摘》、《半月谈》、东方卫视等新闻媒体中报道,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学习陈建教、倾情解民难”蔚然成风。
四、注重创造条件,优化人大工作环境
人大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人大代表分布在各条战线,面临的问题多,工作难度大。为此,县委从人员力量、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1.加强人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县委高度重视人大领导班子的参政设谋作用,使人大领导能够扮演“一线班子”的角色。为推进石门火车北站改扩建项目,县委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一名副主任参与联系石门火车北站及配套项目建设。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和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设置,配齐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委员和各工作机构领导成员。各乡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配齐配强主席、副主席。
2.加大人大干部选拔和交流任职力度。 县委在人事安排上十分关心和照顾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换届以来,有5名人大主席提拔为乡镇长,有1名提拔为县直科局一把手,重用了8名乡镇人大副主席,有11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乡镇人大主席被调进县直机关工作,有效地调动了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先后有5名县人大机关的优秀干部被提拔到领导岗位工作。去年,在机构编制很紧的情况下,增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编制,并从乡镇、部门选调2名综合素质好的年轻干部到县人大机关工作,充实和加强了人大工作队伍,促进了人大机关干部的合理流动,做到了有进有出,保持活力。
3.改善县乡人大办公和工作生活条件。 每年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各种会议和开展视察检查等活动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优先保证了县人大各项工作经费和重大活动经费的落实。县委明确要求各单位要保证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不容许任何单位和个人给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设置障碍,同时还对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给予500元/人的财政预算,从时间和经费上保障人大工作正常开展。逐步改善县乡人大机关的办公、通讯、交通条件,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新增小车和司机,对每个乡镇主席团拨付5000元资金配备电脑等办公设施,使全县人大机关的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
近年来,县委在重视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顺利开展各项活动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党委的要求和人大工作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尽最大努力为各级人大组织和各位人大代表履行职能创造尽可能好的条件,不断开创我县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编辑:曾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