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工作 提高执政水平
桃源县委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从各方面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力支持,促进了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有效推动了“经济强县、和谐桃源”建设。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三制”,全面提升人大工作位置。 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位置特殊。自换届以来,我们始终立足“尊重人大、维护权威、提高位置”,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积极构建支持和保障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切实不断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一是坚持联系调度制。县委把人大工作纳入到县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人大工作的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明确县委专职副书记联系分管人大工作,定期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并经常与人大班子成员沟通思想、融洽感情,指导和帮助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调查、视察、述职评议等重大活动,需要县委主要领导出面的,县委主要领导也都挤出时间积极参加。 二是坚持决策参与制。 建立健全了人大参与县委决策制度,按照决策层次的需要,分别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相关工作会议,为人大参政议事创造了有利条件。县委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都提前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主动征求并充分听取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有效确保了县委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如在县人民医院搬迁扩建问题上,县委不仅充分征求人大的意见,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人民医院建设选址、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环境影响、设计风格等问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调研,并将调研结果作为决策参考的基本依据。 三是坚持协调分工制。 县委在分工安排上对人大没有一线二线、前台后台之分,在大跨度分工中全面吸收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参与。县人大每个班子成员都担任了单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并且联系了1个乡镇、1-2个重点项目。特别是在临时性的中心工作上,充分相信人大,经常把急难险重的任务交给人大,比如在县城中区开发工作上,就是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挂帅。
二、强化“三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县委对人大工作看得重,不仅仅体现在支持上,更重要的是实实在在地依靠人大,强化人大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在促进发展、促进法治、促进民主中的重大作用。 一是强化人大决定权。 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改革发展稳定以及其他依法应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交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使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全县上下的共同意愿。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国有资产处置、工业园区建设、预算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县城总体规划调整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33项。如为了加大城市开发力度,县委及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依法处置国有改制企业闲置资产的决定》,对全县10宗国有资产进行了依法公开处置,有效减轻了县级财政的压力。针对漳江创业园建设滞后的现状,县委坚决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启动漳江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对园区工程规模、开发进程、建设时效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力推进了园区建设。 二是强化人大监督权。 除了支持人大开展法定范围内的监督,县委还把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交由人大监督。特别是今年,县委支持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加强了县城扩容提质、污染综合治理、城乡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问题的监督,督促政府部门较好地解决了农村无房户、企业排放超标、个别部门“三乱”、社会治安反弹等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同时,为了保障人大监督的顺利实施,县委将人大监督评议结果作为县委考核单位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严格要求“一府两院”自觉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近年来,县委对不支持不配合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7家单位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对2名单位主职进行了训诫谈话,为人大有效开展监督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是强化人大任免权。 县委坚持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有机结合,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选举和任免工作。近两年来,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8人,其中任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3人、政府组成人员18人,任命法院、检察院组成人员61人。与此同时,县委还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活动,以此维护人大任免的严肃性,提高人大任免的质量。
三、实行“三重”,不断加强人大履职保障。 这些年来,县委在加强人大建设、关心人大干部、重视人大代表、解决人大困难上下功夫、出真招、办实事,为人大履职履责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在建议办理上重点落实。 县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除了督促落实人大常委会领导、政府分管领导、承办单位负责人、提议代表、新闻单位“五到场”的督办机制外,还对重大建议办理实行定期调度、现场处理、专项督查,增强了建议办理的及时性和实效性。特别是通过采取会议集中交办、平时跟踪督办和逐件回访核实等方式,切实加大了对代表建议案办理的督促力度,有力提升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本届任期以来,县人大代表的96件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提议代表对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均比较满意。 二是在干部使用上重点考虑。 县委对人大干部选拔和交流工作非常重视,坚持把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列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与党政干部同步考察、同步提名、同步调整。仅去年以来,全县有6名乡镇人大主席被提拔为乡镇长,有12名乡镇人大主席被交流到县直部门工作,还新提拔了19名中青年干部为乡镇人大主席拟任人选,乡镇人大主席平均年龄为35岁,年轻化、知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还加大了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培养和提拔力度,本届以来先后调入中青年干部6名,解决正科级干部4名,向县直单位交流干部2名,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在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 坚持把人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统筹、优先调度、及时拨付。将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500元,对代表建议督办、来信来访办理、人大工作督查以及“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等活动都安排了足额专项经费,确保了人大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两年来,由县财政投入50余万元,加强了25个乡镇的人大阵地建设和办公条件改善。
虽然我们在支持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和上级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此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兄弟区县好的做法,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创新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我县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编辑:曾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