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具之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2016年7月26日)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的、由人大产生的国家审判机关,履行宪法法律确定的审判职责,必须找准定位,努力为党和国家的大局及地方的发展稳定尽责尽力。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我们国家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政治原则,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为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道路前进,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始终不渝地牢牢把握这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就必须将司法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审判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对自己的职责使命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决落实中央各项重大决策,确保政治上坚定,行动上可靠。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法院干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党的意志与人民的意志是统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实现对国家和社会领导的重要制度载体,党的主张是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依靠人民代表大会支持。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法院必须履行的宪法义务。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新常德新创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公正司法、案结事了,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审判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61个集体和8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中院执行、司法警察、司法宣传、信息等工作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立案信访、文化建设等工作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在全省民调测评中,连续八年保持全省先进,排名全市政法系统第一;工作报告连续九年获市人大会议全票通过;涉诉信访化解名列全市、全省先进行列;结案率排名全省第一,结案数排名全省第二,司法绩效排名全省第三。同时,还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院津市法院、全国办案标兵、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等一批全国、全省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改进工作。
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我们把人大意识的深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专家讲座、开设宣传栏、组织业务学习等多种形式,宣传人大监督的性质、作用和意义,使广大法官深刻领会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形成全员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进一步健全工作汇报机制。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报告法院工作,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改革及时作好专项报告,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询问质询、专题调查等监督工作,主动报送监督议题建议,重大案件及时报备,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积极参与“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推进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开展,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健全意见办理机制。采取归口管理、对口办理、全程跟踪、定期沟通、及时回复、评价考核、总结完善的程序,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归纳,逐一研究解决方案,逐一落实办理责任,逐一限时办结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人大代表关注的事项,坚持“办理与沟通并重”,以公正司法的形象赢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和认同。
进一步健全沟通联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健全定向结对联络机制,强化日常沟通联系。继续深入开展以司法公开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观法院、旁听庭审、组织座谈、见证执行等。创新联络的方式方法,除利用汇报专刊、短信等方式之外,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和新媒体资源,充分运用院长信箱、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拓宽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渠道,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活动提供便利。
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秉持荷花品质、梅花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讲政治、做实事,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民主政治观、司法公正观、办案效率观、审判公开观、职业廉洁观等司法理念,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崇尚法治、维护正义、公正廉洁、讲求效率、忠于职守的法官职业修养,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法官队伍。
同志们,在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信,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一定能够坚守公平正义底线,以更规范的司法行为,更廉明的司法作风,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新常德新创业,为建设智慧、健康、美丽、现代、幸福常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曾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