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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批准辞职名单

发布时间:2020-10-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批准辞职名单

(2020年10月29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毅君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代惠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建华同志为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育斌同志为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邓业军同志为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慧敏同志为常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向明华同志为常德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吴慧敏同志为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向明华同志为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星瑜同志为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钟科见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童海燕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孙智勇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文晓桃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

杨  晋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谭洪妮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伍建平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程方山、邓纯彪同志的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邓业军同志的常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邓业军同志的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向明华同志的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谢建平同志的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庆全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童海燕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  锋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  晋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建波、欧阳志恒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曾晓东同志辞去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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