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爱国同志辞去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2-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经2010年2月25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爱国同志辞去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