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邬文生同志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6-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邬文生同志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2年6月27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邬文生同志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