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人事任免通过名单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人事任免通过名单
经2012年12月10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丘陵同志为常德市公安局局长;
商淑雯同志为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欧阳忆清同志为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董高群同志为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邓纯彪同志为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批准
柳立武同志为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雷光宇同志为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苏基云同志为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美权同志为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正平同志为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夏阳同志为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卜兴炎同志为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拥军同志为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荣明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汤向荣同志的常德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肖世轩同志的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邓纯彪同志的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杨立安同志的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鲁祖安同志的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
彭世理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