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4-01-18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18日常德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清生所作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