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0月28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中下旬在常德召开,具体日期授权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三、审查和批准常德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德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查和批准常德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德市2016年市级预算;五、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决定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九、选举事项;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