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
3月22日,鼎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习琼,副主任李三葆、周伟建、李国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陈吉伟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郭灵芝,区人民法院院长胡志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艳哲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参与诉源治理的决议(草案),2024年度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补选办法(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会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并接受了相关辞呈。
区监察委、部分区直单位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委室副职,全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及相关拟任人员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