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全方位 助力审议意见办理落实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重要手段,从形成到交办直至最终落实,审议意见执行效力如何,直接关系到监督工作的最终成效。近年来,鼎城区人大常委会致力于三个全方位,助力审议意见办理落实。
1.全方位提高审议意见“含金量”。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智慧的结晶,必须符合客观实际,必须是属于有关部门职权范围之内的事项,而且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具有可操作性,并且在现实条件下可以解决,对要求整改的目标应清晰明确,有些项目内容尽量量化,便于执行单位办理落实。另外,做实会前调研基本功,把加强薄弱环节和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审议意见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2.全方位明确审议意见“责任田”。审议意见形成后,根据审议意见的具体内容,明确承办主体责任单位,对由一个部门独立承办的审议意见,当面向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办;对由多部门共同承办的审议意见,严格明确牵头办理单位和配合办理单位。另外,要求承办部门保持与人大对口专委的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于尚未落实的内容,应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必要的说明,对于交办的任务必须在指定的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等。
3.全方位强化审议意见的“执行力”。一是强化跟踪。在审议意见交办后,人大各专委联合政府督查室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承办部门及办理现场,通过听汇报、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督导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二是舆论监督。突出宣传审议意见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法律属性,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审议意见的法律地位,支持人大开展审议监督。三是严格问责。对审议意见办理不力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必要时提请区委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作者/区人大教科文卫委 莫思慧
编辑/张冰
审核/周跃华
区人大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