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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9-08-15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乡镇人大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贴近广大的农民群众。近年来,乡镇人大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其职能作用也在进一步的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乡镇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

一、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乡镇人大人员专职难。以鼎城区黄土店镇为例,从乡镇机构设置上来看,该镇没有人大副主席,只有一名专职人大主席,人大主席主管人大工作,分管政法、综治、民政、工会、文化体育等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一肩多挑”,人员设置专职化了,但是职能行驶没有专职化,繁重的党务、政务工作,导致对人大工作只是一般性的应付,难以全力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2)乡镇人大行使职权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一是决定权使用的不够好。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职能,有的乡镇对事关乡镇发展规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都没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决议,而是由党委决定或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之后再实施;二是缺乏监督力度。大部分乡镇人大在处理与党委政府的关系时,只强调了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而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则好像难以入手,怕影响关系,也几乎没有行使监督权,因此就没有监督结果;三是乡镇层面办理建议、议案很少,基本上都是县级人大来办理。乡镇人大代表缺乏必要的知识,对乡镇本级人大提建设很少,乡镇人大在办理上,也只是口头答复为主,具体落实较差;四是人大会的质量不高。个别乡镇一年两次的人代会还是没有落实,召开人代会的乡镇出现会期短、程序减缩、资料不齐全等现象,部分代表审议发言跑偏,影响代表权力的正常行使。

(3)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有欠缺。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常设机关,做人大工作也是点到为止。乡镇人大履行职责难,存在被群众称为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少数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上有些欠缺:一是审议发言少,个别代表甚至在届期内都没发过一次言;二是参加活动少,部分外出务工代表很难参加小组活动,甚至不参加人代会;三是议案建议少,没有开展调研,提不出有价值的议案建议;四是联系群众少,个别代表特别是职务代表届期内没有联系过选民。

(4)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到位。乡镇人大在届期内很少对代表进行相关法律(宪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等)和业务知识培训,此外,工作不积极主动,没有创新,流于一般的形式;虽然各乡镇的阵地建设都已到位,表面上看制度制定了,并且都已上墙,但是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没有真正的落到实处。

(5)乡镇人大经费保障少。《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代表执行职务的待遇和代表活动的经费做了明确的规定,实际上大部分乡镇对代表活动经费并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一般都是采取实报实销,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这样代表活动经费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代表活动的有效开展。目前乡镇人大代表的活动也只是走访视察和召开座谈会,几乎没有外出考察和学习培训。

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没有乡镇人大体制的完善,国家政治制度就缺乏坚实的基础;没有乡镇人大的有效运转,基层民主就难以真正落实;没有乡镇人大履职作为,人大工作就难以整体推进。针对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乡镇实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创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人大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讲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部署之中,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乡镇人大工作,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三者之间的领导、监督、被监督的关系,要配齐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和人大专干,保障人大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干;此外应加强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提拔,要落实好乡镇人大的办公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全面开展。

(2)立足本职,增强责任意识。乡镇党委要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乡镇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思想上、观念上重视乡镇人大工作,把乡镇人大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来夯实,作为民主法治的重要工作来推进,作为汇聚民意、凝聚民心的重要抓手来落实。乡镇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乡镇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乡镇人大要依法履行职责,大胆行使权力,积极发挥乡镇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3)强化职能,提高监督实效。监督权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用好监督权能很好开展人大工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从乡镇人大来讲,监督是一项难点和弱点,乡镇人大应该敢于监督,抓住一些关键性的问题进行监督。要围绕本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一是要拓宽监督形式。可采取听取工作汇报、评议、专题执法检查、开展视察调查等形式,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掌握监督的信息情况;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发挥整体效应。要把人大的监督与党的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采取群众、法律、职能、领导齐抓共管的措施,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整体效应。

(4)当好代表,提高履职能力。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乡镇人大主席团的重要工作就是密切联系代表,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一是联系群众要常态化。要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机制,积极引导代表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开展结对联系、走访联系、网络联系等活动;二是代表活动要常态化。要围绕乡镇党委工作中心和政府工作目标,制定代表活动的计划,确保代表活动的有序性、针对性、经常性。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代表素质。要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注重培训效果,通过学习辅导、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着力增强代表素质、提高代表能力。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使代表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更好的发挥代表作用。

(5)完善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制度方面:一是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和履职的相关规定;健全乡镇人大及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二是完善审查监督制度。对本级政府重大项目资金使用、部门预算执行、政府以及村级债务等情况的监督予以明确细化,增强审查监督的可操作性;三是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完成好每年两次的乡镇人代会,做好相关的调研、视察、评议工作、办理好代表的建议和议案;

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一是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端正思想树立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要有在其位、谋其政的思想,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强乡镇人大干部业务培训和能力训练,提高人大意识、法治观念和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基层人大工作活力。

作者/区人大教科文卫委 莫思慧

编辑/张冰

审核/周跃华

区人大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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