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3月31日下午,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勇林、胡湘萍、雷志华、郭久平、陈克兵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姜正才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了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何朝辉、黄雅珣、邹勇、管宏波、王笔毕、胡志勇、李晓明、谢淳、陈卫国、刘大英、王海龙同志的免职提请,决定任命黄毅明同志为津市市民政局局长、张云同志为津市市司法局局长、吴涛同志为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黄雅珣同志为津市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欧阳含奕同志为津市市三洲驿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利同志为津市市汪家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嘉妮同志为津市市襄阳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毅同志为津市市金鱼岭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姜正才为通过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吴拥华同志辞去津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
宣誓现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度税收征管及2022年税收征管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
津市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登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璐,市监察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等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倪落兴
审核:刘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