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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检察院开展青少年法治知识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19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玉芳姐姐,我知道,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前面的坪地上,一名穿着深蓝色校服、戴着红领巾的少年队员响亮地回答道。这是津市检察院玉芳姐姐工作室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继关爱留守儿童、带青年学生进庭审后的又一创新举措。

5月22日,津市检察院“玉芳姐姐工作室”的检察官联合津市市桥北社区带领该市第二小学五年级的100余名少先队员们参观了津市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让学生们直观了解禁毒法律知识。随后玉芳姐姐以抢答赛的形式对学生们展开法律知识宣传,学生们在抢答的过程中了解到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等等法律知识,同时,也在这些少先队员们心里种上了一颗法律的种子,让他们从小就树立法律意识,形成法治的思维。


宣传现场

活动中,少先队员们围坐在一起,抛开课堂上严肃认真的气氛,各个积极踊跃,纷纷举手回答问题,展示了津市市第二小学少先队员的风采。玉芳姐姐也为表现优秀的少先队员送上精美的小礼物,希望他们做遵法、学法、守法的好少年。

作者:王晓雪

编辑:倪落兴

审核:齐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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