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民法典 建设和谐社会
《民法典》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从微观层面讲,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很有宣传的必要。为了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建设和谐社会,临澧县佘市桥镇人大主席团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其中有这样一群身穿红马甲的小哥哥小姐姐,他们之中,有的是镇政府干部、人大代表,有的是司法干部,有的是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有的是镇村妇联执委。不管是艳阳高照,还是小雨淅沥,都能在集镇、或文化广场、或农户家看到他们的身影。
这群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用个人所学列举身边的事例,通过浅显的语言讲述深刻的道理,宣传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与遗嘱、高空抛物等亮点内容,深受群众喜爱。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民法典》内容的了解和知晓率,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作者:王银霞;编辑:朱菲;审核:黄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