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常态化
“行政诉讼所特有的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作为拟任人选,你如何推进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这是日前澧县人大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的考题。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澧县人大常委会已先后组织了27次考试,共有96名领导干部通过考试后走上新的领导岗位。
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这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中,试卷内容涵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宪法》、《监督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暂缓任命。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法治思维,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从2016年8月起,我县在全市率先建立人大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明确人大任命干部必须要过法律考试关,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目前,我县人大拟任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工作已步入规范化、常态化、全面化轨道,全方位学法贯穿领导干部任职全过程,“不考不任”成为干部任职的新常态,为“法治澧县”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澧县人大: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