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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管事的女人大代表
——记澧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陈明秀

发布时间:2020-11-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陈明秀,女,59岁,澧县盐井镇金马社区人。从事烟酒副食经营30余年,是当地闻名的个体经营大户,曾担任第八届县政协委员。正是她以优良的品格、高尚的品德,乐于做人,积极投身于社会活动中,赢得各界广泛好评,深受群众的高度赞誉。当选澧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后,更是尽心尽力,展现一位女性风采,被赞美为“一位管事的女人大代表”。

一、乐善好施源于勤劳富家做馈报

1959年的她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农民家庭,18岁时曾担任供销店营业员、乡办企业会计。1982年,她与吴学能结婚后开始经商,先做散酒、副食品等销售生意,后来看准养猪能赚钱,于是从筹集资金3万元起家,逐步建起了1000头的养猪场,当时成为当地的头号规模养殖业大户。由于市场行情好,养猪效益高,赚到了人生的第一积累,的确成了当地的富裕户。2007年6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予“第二届全国‘绿色家庭’荣誉称号。在经商时总是把心放在中间,按章纳税,当好税务部门纳税宣传员,诚信高口碑好,被聘为湖南省国家税务系统特约监察员。但是家庭富裕后夫妇俩没有忘记周围的乡亲,见到哪个家庭有困难,总是主动进行帮助。见到哪里有公益活动,更是积极参加。每年重阳节还不忘给敬老院的孤寡老人送去慰问品。主动向社会发出倡议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多年来,在敬老院的修建、集镇街道硬化绿化亮化,方便群众出行的路桥建设中,发出倡议并主动捐资。得知附近村一个村民小组缺钱安装自来水时,她同丈夫商量捐资数万元。原宜万乡双桥村伤残军人张某,家庭经济收入十分有限,无力负担两个女儿上学,得知情况后积极组织捐款,先后筹集了3万多元让她们上学至顺利参加高考,其中一个考上清华大学。金马社区的贫困户朱清身患癌症,贫困大学生刘必成缺少学费,她便组织向他们捐款,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每年教师节,她总是组织大家去学校进行慰问,并积极主动为学校的活动捐款;集镇上的路灯电费出现缺口时,她总是主动拿出钱来进行补助,保障集镇晚上正常照明,安全畅通。当人们称赞她经商富家后,帮助困难群体和赞助公益事业时,她总是笑容可掬的说“不能只顾自己发财,还得顾及社会与民众,是大家给予我的我应当馈报”。

二、关注民生基于尽责履职当代表

她在当县政协委员时,总是一丝不苟,不拘一格参政议政;当选为县人大代表后,更加关注社会问题、关注民生,积极撰写提案。她说“发现问题进行调研和撰写建议,是人大代表的份内事。”针对农村机动车辆日益增多,丘陵地区道路弯多树多视线差而缺乏警示标志的问题,她撰写了《关于在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设置警示标志的建议》,引起了政府和交通部门的关注,及时设置了警示标志,缓解了交通堵塞,减少了交通事故。近年来,各类电动车、三轮车以经济、快捷成为人们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由于驾驶人的不文明行驶,导致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于是她深入调研,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三轮车”和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建议》,得到了县交通部门的重视。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电动车三轮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活动,有效的防范了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违法使用高毒农药现象,以及小作坊、小食品、小餐饮、小摊贩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于是她联名其他代表撰写了《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得到了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宜万中心小学门口之前是两条道相连接的砂石路,而且弯中带坡,学生上学十分不便,存在安全隐患。她立马根据实际情况写出提案,县交通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项目资金对320米道路进行了硬化,消除了事故隐患。万花村村民反映水利基础设施老化严重,她通过调研写出沟渠护彻的具体提案上报相关部门后现已落实动工,年底可完成整修工程。镇街道有污水污染原樟树村2组的稻田和堰塘,她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目前得到整改和实施。她为当好人大代表的执着欣慰的说:“作调研写提案,是人大代表份内的事”。

三、和睦乡邻乐于调解纠纷找陈代表

乡亲们之间有时出现纠纷,陈代表总是放下自己的生意去进行调解,用自己的真心和影响力去说服大家、启发大家,让大家和睦相处,友善为邻。2016年12月中旬,镇司法所的同志邀请她到新华村参加一起土地纠纷调解,虽然当时生意比较繁忙但她二话没说立马就答应了。她与司法所同志来到情绪比较大的一方,开始做这家的思想工作,她说:“我看了看,对方就住在你斜对门,低头不见抬头见,何必为了块不大不小的地闹下去呢?何况,这地已经先前给他种了,是你自愿的,人家后来又投了本钱,做了计划安排,拿出来也的确舍不得;做人姿态应高一些,眼光要远一些,那点地的收入,凭你们的能力,啥时都可以赚回来……”在她的耐心劝说下这家人情绪得到了一定缓和,气也消了一半,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把这起土地纠纷很好的化解了。这年年底,蔡家坡集镇上的刘某与李某因1万元的借款闹到司法所。这笔钱是刘某10年前向李某借的,当李某最近拿着借条去讨要本金和利息时,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这笔钱早已经还过了”。由于闹了几个回合没有得到处理,司法所和当事人便来请陈代表帮忙调和。陈代表通过了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对刘某说:“虽然你记得已经还账,但你没有文字依据,人家有借款依据。”她又对李某说:“你虽然有借款依据,为何这么长时间不向对方要求还款呢?”陈明秀最后对他俩说:“我作为中间人,是你们相信我才共同请过来的,我这里说句公道话。我认为你刘姐,归还老李那1万元是应当的;但老李,你也就别要那个利息了,大家都要懂得经济往来中的常识,吸取这个教训。”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很好的解决了纠纷。事后大家都感慨地说:“咱陈代表真是个热心人、公正人,有啥子为难事,尽管找陈代表去,她是俺身边一位管事的女人大代表”。

 来源:澧县人大教科文卫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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