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
3月27日至4月2日,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明带领县人大环资委全体委员,对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湘佳牧业有机肥厂、海螺水泥、大唐华电、皂市镇洞湾饮用水水源地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工业废水处理、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取缔、黑臭水体整治、秸秆禁烧、水源水质改善等情况。 调研组认为,2019年石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持续向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5.8%,PM2.5年均值浓度43ug/m3,PM10年均值浓度61ug/m3,均达到市里年度考核目标;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4个水质监测断面全部为Ⅱ~Ⅲ类水质,达标率100%;雄黄矿污染治理示范区内土壤砷含量降低11.6%,成为全国土壤污染治理先行区典范。 调研组指出,全县还存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水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差距、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等问题。 调研组建议,要切实转变传统生态环保仅是服务于经济建设的理念,明确生态文明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之一,也是发展的重要任务;要突出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保障饮水安全、搞好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等工作;要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奖惩措施。(作者:高进平 编辑:高进平 审核:马景平 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