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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强化”,注重活动实效
——石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回眸

发布时间:2020-11-19 信息来源: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百姓健康。近年来,石门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市人大的统一部署,聚焦民本民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坚持“四个强化”,持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用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为全面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让全社会共同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开展以来,由县人大常委会牵头,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深入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二是开展以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宣传;三是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违法案例为主要内容的警示宣传。在宣传形式上,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和实效性。一是通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二是通过开办宣传专栏、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制作大型宣传展牌、出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20余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出动宣传车30余台次,全县范围内营造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浓厚氛围。2020年10月19日,我县又在新关镇启动“2020年共制作大型宣传展牌30余块,出动义务宣传员20余人,石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再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引向深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

二、强化整体联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合力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联动。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年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组委会印发专门文件,将各部门职责予以明确,并要求部门密切配合,整合联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部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力军,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大力开展“利剑”等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农业农村和畜牧水产部门加大常规检查力度,全县共检查养殖生产企业、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241家,检疫生猪13万余头,家禽3877万余羽,检疫动物产品3.42万吨,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74000余份。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农产品日常监测检测,全年共检测食用农产品580余批次,对辖区内集贸市场、超市、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快速检测850余批次。同时,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坚持监管与打击并重,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截止目前,共办理农产品质量违法案件9起,极大地震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类违法行为。通过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逐年改观。

三、强化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常抓常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关键。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把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作为着力点,力求常抓常新。一是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源头管控。柑桔、茶叶是我县两大农业支柱产业,近年来,为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品质竞争力,扩大产品的品牌影响力,按照绿色有机要求,我县不断加大标准化栽培、精细化管理力度,大力提倡不施化肥,禁用农药,大力推行绿色防控。为助推柑桔、茶叶产业不断提质升级,连续两年,我县人代会分别把柑桔、茶叶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一号议案予以立案办理,有力推动了柑桔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全县已完成柑桔品改9万余亩,建成高标准示范园6000余亩;完成有机茶转换2万余亩,获欧盟有机认证茶园达8000亩以上。二是积极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一县一特”农产品主动应用“身份证”管理体系,达到“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查询、产品可召回”。三是建立定期监测和随机抽样检测制度,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全县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养殖水产品等实行定期监测和随机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四、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扎实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开展以来,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活动实效。按照“人大主导、部门主推、社会主体、共治共享、有始有终”的总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着力强化督导考核。年初,活动组委会专门印发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主题和工作重点,并制定详细的考评方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组委会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督导活动开展情况。同时,组委会通过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及时调度和督导活动开展情况,并建立定期公开通报制度。活动开展过程中部门履责情况作为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年度测评打分的重要依据。通过全方位强化督导考核,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有力有效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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