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6月29日,石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健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县级决算草案和2022年元至5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非煤矿山、消防、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外贸进出口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县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议程。本次会议任命邓弼友同志为石门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斌同志为石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中合同志为石门县水利局局长,王玺同志为石门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王佳同志为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吴睦娇同志为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本次会议免去刘力耕同志的石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郭峰同志的石门县水利局局长职务,万军同志的石门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审议通过了《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邱献兵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邓弼友副主任为石门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议决定邓弼友副主任为石门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树国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审议通过了《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戴道轮同志为常德市第八届人大代表的议案》;审议通过了《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董高群同志辞去常德市第八届人大代表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文化、陈林、张国安及石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领导唐汇驰、张斌,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通讯员:高进平,编辑:高进平,审核:夏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