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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2-08-21 信息来源:石门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住房始终倾注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希冀和梦想,农村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是乡村振兴中的头等大事。

为了提升城镇形象、强化国土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从5月份开始,石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7个组,分别到21个乡镇、街道围绕《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认真查看了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规划、审批材料及宣传册,并通过查看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条例》具体实施情况。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细化责任与分工,加强部门联动,落实督导考核,坚决抵制乱建违建之风,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督促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规范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传承保护传统民居文化,进一步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通讯员:高进平,编辑:高进平,审核:夏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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