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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县城区住宅小区管理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2022-08-21 信息来源:石门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石门县人大代表 黄宏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阐述,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探索新时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和路径,靶向聚焦县城住宅小区这一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单元,规范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动小区自治,引导小区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着力打造“生活圈”“服务圈”“管理圈”高度统一、共建共治共享有效衔接的小区治理新格局,势在必行。

近些年,随着城市扩容提质与城镇化发展,我县县城区由以前的楚江镇发展为楚江、永兴、宝峰、二都四个街道。据统计,县城区共有305个小区(含已建成商住小区、在建商住小区及老旧小区),其中有物业公司进驻的小区75个,无物业公司的小区230个。永兴街道有小区44个,其中有物业公司的小区19个。楚江、宝峰、二都三个街道共有小区261个,有物业公司的小区仅56个。大部分小区主要依靠所在街道、社区管理。

经调查,当前,县城区小区面临一系列问题。在小区管理方面:部分小区建设与管理衔接不够到位。有的开发商将小区建成后,一走了之。由业委会聘用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当房屋出现建筑质量、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时,开发商置之不理,为物业接管增加了难度。在物业管理方面:很多业主反映,物业公司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较差、收费较高等问题,如东城尚都、博雅公馆等建成小区常因服务不到位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纠纷。一些物业公司也反映了收费困难、业主要求高等问题。在社会管理方面:多数老旧小区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如宝峰街道周家河小区,楚江街道老西门老旧小区,永兴街道东方购物城小区、新厂社区32#小区、永固社区38#小区等,小区的日常服务、卫生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滞后,居民不满意,同时,也增加了街道、社区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

个人认为,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四个:一是城镇化快速发展,小区管理水平严重滞后,很难跟上城市发展管理步伐;二是小区业主素质不一,对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甚了解,物业公司的工作开展困难,部分物业费无法收缴到位;三是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管理监督力度不够,物业公司的资质及准入门槛低,物业公司招聘的人员很大一部分未经过岗位培训;四是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管理缺位,主要体现在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大多数的小区管理处于无序状态,管理水平与城市发展不同步。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县城区小区管理工作,出台相关政策。街道、社区应全程参与、指导、监督小区业主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逐步完善小区自治组织。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物业公司准入及资质管理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选聘合适的物业公司进行小区规范化管理。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由主管部门牵头,探索合适的小区管理模式,形成完整的管理机制,科学设置小区治理构架,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三者之间的关系,采取管理教育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矛盾的排查、预防和化解工作,推动小区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考核体系。将小区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升级改造,改善小区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分网格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优秀的物业公司。建立小区管理考核体系,将小区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成立小区管理考核小组,细化考核内容、制定合理的考核实施细则。按照考核结果定期拨付经费,对工作突出的小区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齐抓共管氛围。在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的指导下,业主委员会加强物业管理方面法规条例的宣传,提高居民的自律意识和道德水平,营造小区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加强业主的民主管理意识,组织小区业主为小区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让业主自发配合物业管理,形成社会治理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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