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探析
喻世生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有效形式,是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重要体现。认真对待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一府一委两院”的重要职责,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对人民群众要求和关切的有效回应。
针对当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本人通过认真调查,特对如何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及其办理质量做出探析。
一、夯实基础:注重代表能力素质,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总体来看,近几年来,由于各级党委及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人大代表的个人素质、能力的考评和选拔,代表素质整体有了很大的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和效果也越来越好,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的代表建议不尽人意。如代表实际调研不够,所提建议内容简单、笼统、抽象,没有实质性内容;代表建议界限不清,说多项事宜、提多个要求、涉多个部门,重点不突出、建议不具体、责任单位不明确,缺乏针对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代表建议过多地强调局部、局域甚至个人利益,全局性、总体性不强,影响了建议的大局观、代表性和办理质量与效果。所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及其办理质量,根本在于夯实代表能力素养基础。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采取代表自学和每年集中培训相结合、理论指导和活动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人大业务知识,掌握开展代表活动的方式方法以及代表建议的书写格式和技巧,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代表意识,提高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让代表知责思为、行权履职。
二是丰富代表活动。坚持联系代表制度,通过代表轮流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及政府常务会等相关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渠道。组织代表调研、走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盼点问题,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提出高质量建议打好基础。
三是注重调查研究。引导代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民生,让代表充分了解人民群众关注和期盼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特别是一些政策性和专业性强的议题,要邀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参与调研,提高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准确性和专业性、可行性。
四是加强指导研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区),可以 在“两会”前组织人大代表对拟提交的议案、建议和意见进行集中指导、研讨,规范建议格式、合理合并建议、补强建议依据、推介化解方案,确保建议的格式内容表述准确,问题及解决方案具体明确,避免雷同近似建议,节约办理行政资源。
二、描准关键:强化部门思想认同,改进建议办理方法
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国家机关对代表建议的提出、办理越来越重视,办理质量和效果也越来越明显。但仍有一部分代表和群众反映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回复结果并不满意,代表建议的办理满意率表象上逐年上升或基本持平,但办结率、解决率却一直不高甚至下降,代表对办理单位的答复“满意”、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迥异答复大有所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认为关键取决于人大常委会的重视程度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思想认识。
一是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指导。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对代表建议进行整理分类,提出办理意见,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提出办理的具体要求和重点建议的办理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交“一府一委两院”办理。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专门委会、工委,要深入“一府一委两院”各联系部门,引导他们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听取他们的办理工作汇报,指导他们的办理工作,提升其认识水平,并对建议办理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是“一府一委两院”要深化认识。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上去了,行动上才能跟进,办理环境才会真正改善。强化代表建议是代表监督权的具体表现,要定期对“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代表法》的学习培训,让他们知道代表建议不是一般性工作,而是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办理代表建议,不能简单地你提我答,一复了之,而是把它当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必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办理。
三是承办单位要正确对待。根据部门职责、代表意图,科学合理、明确具体承办和联办、牵头单位。要按照“定任务、定领导、定时间、定要求”的四定原则,制定办理工作计划。办理前,承办单位要诚心接受代表监督、虚心走访代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事由、初衷和材料以及对承办单位的具体要求;办理中,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征询代表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确实可行解决方案;办理后,邀请代表实地座谈,当面回复,真正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当前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充分说明理由、汇报今后的打算,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当年办理结果不满意或未能解决的建议,要自动转入下年度继续办理,连续几年办理不满意或未办结的建议应追究相关办理领导及承办人员的责任。对连续两年同样内容的建议,应列入重点督办建议,由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
三、突出重点:健全制度机制保障,强化办理监督督导
从对调研的情况综合分析看,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不完善,考核机制不健全,责任机制不具体,奖惩机制不到位。因此,代表建议能否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健全制度机制保障,强化办理监督督导是重点。
一是要完善督办机制。“一府一委两院”要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查找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督促纠正。常委会要建立相关专门委员会、工委室对口督办、重要建议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制度,及时了解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实现代表建议的经常性、常态化督办。
二是及时了解情况。要加强同有关承办单位的联系,掌握办理进度,对办理不力的单位进行协调和督办,帮助处理疑难事项,创造条件抓好落实。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实地检查落实情况,让代表直接监督建议办理工作。
三是征求代表意见。在承办单位答复后,征求代表对建议答复情况的意见,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对情况进行汇总。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汇总情况的汇报,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对代表不满意或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进一步落实的建议,退回“一府一委两院”重新研究办理,并限期再次答复代表。
四是落实奖惩措施。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表彰,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引导,并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对“一府一委两院”被选举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部门“一把手”增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定期通报办理情况,把办理情况与当年的评先评优、绩效考核、调级升职挂钩,直至启动撤职罢免程序。
五是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公布代表建议内容,使代表所在选区选民了解有关情况,激发代表提出建议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监督的广泛性。通过人大报刊、新闻媒体等宣传形式,加大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及先进典型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扩大社会各界对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提升“一府一委两院”办好代表建议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扩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参与度,促进办理质量的提高。(作者系县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湖南楚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