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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9-04-04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3月16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兰园会议中心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任免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县委副书记邓碧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生主持会议。县领导张凯、李娟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权、李芳、张国珍、康文化、杨生明出席会议。副县长谭本军,县人民法院院长苏基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军列席会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会议决定免去:董仁忠同志的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廖琪宁同志的石门县教育局局长职务;刘爱国同志的石门县司法局局长职务;潘道见同志的石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唐凡妮同志的石门县水利局局长职务;高敬民同志的石门县林业局局长职务;万志刚同志的石门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因政府机构改革,钟清林同志的石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邓德文同志的石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毛春晖同志的石门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邱正鑫同志的石门县农业局局长职务、陈材同志的石门县商务粮食局局长职务、郭峰同志的石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张中合同志的石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万勇平同志的石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李健同志的石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彭进武同志的石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屈省武同志的石门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会议决定任命:文炜同志为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吴彧同志为石门县教育局局长;汤旭同志为石门县科学技术局局长;田辉同志为石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刘波同志为石门县司法局局长;夏永新同志为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王亚平同志为石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丁国先同志为石门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熊崇军同志为石门县水利局局长;王贤平同志为石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万志刚同志为石门县商务局局长;周明贵同志为石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张中合同志为石门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唐凡妮同志为石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健同志为石门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彭进武同志为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潘湘衡同志为石门县统计局局长;万勇平同志为石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覃柏林同志为石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张碧空同志为石门县信访局局长;覃事用同志为石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马攸胜同志为石门县林业局局长;易小军同志为石门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邓碧波代表县委对新任职局长(主任)表示祝贺,他强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讲政治,围绕核心不离散。要强化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荣辱观,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要讲担当,积极作为不懈怠。要始终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要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第一宗旨,要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第一准则,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讲规矩,正己修身不变色。要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管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属下,大兴清正之风,大倡廉洁之行,在县委的领导下,与全县人民并肩携手,努力拼搏,为推动石门高质量发展,建成武陵山片区经济强县作出更大的贡献。

( 编辑:高进平 审核:王文斋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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