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召开“国家安全”专题学习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并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展开,石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召开“国家安全”专题学习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二十三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并对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系统思想,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纲领和行动指南,科学回答了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如何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一系列问题。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治理的必要前提,是人民安居乐业幸福的重要基础,是民族团结繁荣昌盛的切实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全面发展进步,维护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是主阵地、主战场。要把确保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从维护政治安全高度谋划和推进各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以防控风险为主线,既要防控本领域主要安全风险,又要防范不同领域安全风险叠加共振;落实国家安全政策,织密国家安全网。(编辑:高进平 审核:王文斋 石门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