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大常委会走访调研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我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4月16日,石门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县人大监司委对县司法局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走访调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与会单位针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有关事项进行了交流讨论。讨论会上,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县人大监司委指出,人民陪审工作是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保证陪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县司法局表示将积极协同县法院、县公安局认真谋划部署,不断强化措施,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与会人员就进一步加强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作者:申林琪 编辑:高进平 审核:王文斋 石门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