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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讲评

发布时间:2020-09-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案件质量评查意义重大,各单位的评查员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发现问题,并且大部分问题找得很准,说明我们评查员是用心扎实评的,再者说明我们的案件质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以后我们开展司法监督就牢牢抓住案件质量不放松……”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世锦对案件评查活动进行点评并提了具体要求。

9月18日,桃源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组织各成员单位案件评查员在桃源人民法院,按照“人员、地点、时间、案卷”“四集中”原则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和讲评工作。评查组共抽调15名评查员,以“一案一表”方式开展评查,采取回避原则,评查人员不得参与所属单位的案件评查。组委会办公室随机选取37件案件,其中刑事类案件12件,民事类案件19件,行政类案件6件。从评查的总体情况看,37件案件均未发现重特大质量问题,案件质量较往年有所提升,办理效果进一步凸显,实体问题处理恰当、办案程序趋向规范、案件管理持续加强、办案责任基本落实。但通过仔细评查,依旧发现各类问题与瑕疵50多个,问题形式表现多样。主要是线索查处不深不透、回避权交代不清楚、证据收集不规范、文书前后表述有矛盾、事实认定有出入等,还有一些程序性问题,超办案期限、送达告知不及时不规范、文书制作出现瑕疵或错误、卷宗整理不规范不齐全等等。在案件质量讲评环节,评查员对所有问题一一指出,并就有争议内容展开了讨论。组委会部分成员、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对本次评查活动进行了点评,对开展下步工作提了建议。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司法监督工作实效,桃源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把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纳入每年活动内容,至今已连续开展9年。实践证明,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组织评案,很大程度上帮助了司法机关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各办案单位完善案件质量内部评查机制和纠错、追责、通报等配套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与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口。近年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单位每年评查的案件均在数百件上千件不等,案件优秀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这与常评查、找问题、严要求、重整改、强学习息息相关。(王译萱)

编辑:向  

审核:潘宏军

 

桃源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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