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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人大代表评价县法院工作有“四度”

发布时间:2019-04-03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队伍建设有高度、案件审判有厚度、执行攻坚有硬度、司法为民有温度。”近日召开的桃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对县法院2018年的工作给予这样的评价。

2018年,桃源县法院突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和一系列审判业务竞赛活动,努力打造德厚能强的法官队伍。民二庭副庭长刘瑜主审的一起民事案件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案件”;刑庭庭长敬志恒荣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司法宣传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单位”,队伍建设整体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审判案件是法院工作的主业。2018年度,该院办结各类案件7344件,比上年度增加2029件,结案率95.90%,列全省128家基层法院的第9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66.91件,通过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对民事纠纷的及时处置到位,为县域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提供了厚实的司法保障。

2018年是执行攻坚之年。该院勇于接“硬活”,敢于出“硬招”,一年内司法拘留99人,有2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刑罚;将113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928人,为当事人执行到位资金4.23亿元,11项核心执行绩效指标有9项排名全市第一。

司法为民方面,该院倡导“如果我是当事人”思维,要求办理案件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用巡回就地审判、假日法庭和微信、短信办案等便捷方式,为老百姓送去暖心的服务。去年来,借助便捷方式审结案件1983件,平均审理天数只有6.4天。(王译萱)

( 编辑:周喜红)

( 审核:潘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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