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桃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任立同志为桃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在本次任命过程中,桃源县常务副县长李宏秋受庞波县长委托宣读相关提请任命议案,县委组织常务副部长翦影同志说明提请任命的相关情况,县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覃文林报告拟任命对象任前法律考试的相关情况。被任命人员人任立作任前发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审议和投票表决,决定任命任立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并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岳林同志对任立同志寄予了希望:带好队伍、抓好工作、不负组织和人民重托。

(编辑:江 涛)
(审签:薛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