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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对县政府工作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评议

发布时间:2019-12-13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12日,桃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对县政府及30个工作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评议。县长庞波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岳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宏秋关于桃源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等30个被评议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评议领导小组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开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30个政府工作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了评议打分,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县人大代表测评、企业负责人代表测评和日常评估打分得出最终测评分数,并进行现场公布。

庞波表示,县政府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做了较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评议,也看到了不足。对于评议指出的问题,有欢迎监督的胸怀、虚心接受的态度和奋发有为的精神。要真刀真枪的抓整改,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强化责任担当,解决好存在的问题。要锤炼好队伍,树立好“服务、高效、廉洁”良好政府形象。

魏岳林指出,今年是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第二年,今后,这将成为一种工作的常态。要正确认识测评结果、充分运用评议结果、认真整改交办问题、谋划明年评议工作。努力把桃源“亲商、便民、利企”的发展环境打造得更加和谐高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福初、胡文科、江娟娟、谢永忠、刘正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超辉,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立列席会议。(周喜红)

编辑:向 杰

审核:潘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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